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果遗弃致死罪怎么判?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您都对遗弃的行为是厌恶的,而且一切的行为给我们的社会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但是从古至今,遗弃的行为仍然在发生。对于那些有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义务的人,却拒绝履行义务而一切年幼、年老等不能自理的家庭成员,如果遗弃致死罪怎么判呢?本文我们将带您一起去了解。
  一、遗弃罪造成死亡的处罚
  1、遗弃致人死亡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3、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罪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三、遗弃罪所说的抚养义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4、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 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5、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6、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遗弃造成被害人死亡,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将有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凡是遗弃那些不能够自理的家庭成员,情节严重的都有可能构成遗弃罪,希望每个人都能够履行好自己的扶养义务,不要遗弃家庭成员。
  
  
  
总结: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您都对遗弃的行为是厌恶的,而且一切的行为给我们的社会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但是从古至今,遗弃的行为仍然在发生。对于那些有抚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如何中断的情况有哪些?
      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如何中断的情况有哪些?1、最高人民法院主流观点是,主债务人与连带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关系不适用。诉讼时效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而应适用担保法解释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著作权中,侵犯人身权承担哪些责任
      著作权中,侵犯人身权承担哪些责任著作权人能够享受的权利主要分为了两方面,即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不管是哪一类权利,在实践中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都是比较多的。今天我们主要来说一下,著......


·再审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八条的限定,再审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就隶属所限定的新证据:(一)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存在,因......


·在我国融资协议借贷是什么?
      在我国有关融资协议借贷有着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其不但约束贷款人的行为,同时也是保障被借贷人个人或者企业利益。以下就会涉及到本案的法律知识要点,就由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的知识点,同时我们也......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主要的参与者,企业的范畴很广,公司就是其组织形式之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种企业形式。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在这方......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是什么
      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


如果遗弃致死罪怎么判?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