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金额认定是怎样的,如何可以立案?
相信您都清楚我国《刑法》中是规定的有非法集资罪的,规范了个人或者企业在募集资金的时候必须合理合法。但是总有一些人会铤而走险,这样一旦被识破就会被起诉判刑。对于非法集资来说,金额的大小是十分重要的。那么,集资诈骗金额认定范围是多少,如何可以立案?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
一、非法集资怎样认定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二、非法集资金额认定以及处罚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在具体认定金融诈骗犯罪的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集资诈骗罪怎么能够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如何可以立案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了。文章告诉我们,我国对于非法集资的管控也是相当严格的,一般来说个人集资10万就可以立案调查了,集资250万以上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的了,相应量刑也是10年起步,甚至可以是死刑。
总结:相信您都清楚我国《刑法》中是规定的有非法集资罪的,规范了个人或者企业在募集资金的时候必须合理合法。但是总有一些人会铤而走险,这样一旦被识破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离婚财产中银行存款怎么分
常见的夫妻离婚财产中不仅包括了现金、房产,还有在银行中的存款。对现金和房产的分割,详细您都比较了解了,那针对银行里面的存款,要是夫妻决定离婚的话,应该怎么来分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已过怎么办
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已过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已过怎么办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已过怎么办?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已过就需要履行合同,如果没有在时效内行使撤销权的,那么撤销权即消灭,在合同未被撤销以前,自然......
·交通肇事罪赔偿金谅解规定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的行为,一般都是行为人有违章,然后对于产生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那么关于交通肇事罪赔偿金谅解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交通肇事行为人应该依法对于被害人,受害人一定的赔偿,还要接受......
·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怎么办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我国得每一寸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人民可以向国家申请使用土地。而此部分土地是不允许人们进行买卖的,人们可以通过划拨或出让的方式获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
·一、抵押优先还是买卖不破租赁优先?
一、抵押优先还是买卖不破租赁优先?抵押与买卖不破租赁相比是租赁优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出租人与抵押......
·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怎么办
一、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怎么办?
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怎么办一、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怎么办?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三十六条......
集资诈骗金额认定是怎样的,如何可以立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