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有哪些规定?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有哪些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中,一般都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和土地的归属问题。对于大部分的土地而言,都被收归于国有,在建国之初,土地被分给了各个农民来使用,当国家要占用土地时,就会牵扯到未来土地的使用权该给谁的问题,有国家征用土地的,也有转给商用化的土地,以下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的内容。一、土地使用类型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二、取得特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 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属农民集体的土地由有权批准机关批准转征为国有土地,属于强制性征地行为。征用是一种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行为,而不是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如果是个人向国家借用土地的时候,就会涉及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的相关取得费的讨论。因为土地的归属权在国家,在商业用的土地就应当缴纳一笔费用给国家作为建设基础,也是同样作为一种社会共享形式存在。如果是政府拨的土地,在一定情况下也同样需要缴纳费用,详细的问题若需要解答请咨询律师网日照律师。
  
  
  
总结: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有哪些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中,一般都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和土地的归属问题。对于大部分的土地而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民间借贷中最常出现的就是借钱不还的情况,而此时作为债权人在走
      民间借贷中最常出现的就是借钱不还的情况,而此时作为债权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可能会选择绑架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家属来索债。那此时绑人要债犯绑架罪吗?而在绑架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非法拘禁......


·转让专利权何时生效2023
      转让专利权何时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


·民法总则监护形式有哪些
      民法总则监护形式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监护的形式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及其监护顺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老公转移财产现在离婚怎么办
      老公转移财产现在离婚怎么办发现老公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一般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会裁定是否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一旦法院做出裁定就会立即执行。......


·社保跨省可以查得到吗
      社保跨省可以查得到。查询方法:1、首先通过电话查询,参保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消费者可拨打官方电话,由语音提示来查询,不过需提供参保人的姓名、社保卡号、身份证号,电话还可以查询参保人的养老......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有哪些规定?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