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应该归谁

  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应该归谁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捡到他人遗失的财物的,应该及时归还,这也是在弘扬美德,反应自身素质的高低。如果不归还,数额巨大的,可能还会构成犯罪的,还会追究法律责任的。但是,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归谁啊,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归谁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必须无偿归还失主,而不能据为已有,但拾得人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喂养费等)失主应予偿还。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
  二、拾得遗失物的处理规则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同时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4、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支付的费用。权利人支付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拾得遗失物必须无偿归还失主,而不能据为已有,这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弘扬传统道德的问题。如果不归还的,可能构成侵占罪。但是对于每个丢失的人来说,是很着急的,希望很快能够寻回丢失的东西。法律对拾得遗失物所有权是有明确规定的,拾得遗失物的人应该归还物品或者交至派出所,为他人提供找回物品的机会,弘扬美德。
  
  
  
总结: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应该归谁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捡到他人遗失的财物的,应该及时归还,这也是在弘扬美德,反应自身素质的高低。如果不归...#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保护期多久
      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保护期多久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发明的保护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是10年。从申请日起开始计.1、发明专利——20年2、实用新型——......


·不应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吗?
      不应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吗?一、不应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吗?是没有的;指定辩护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刑事法律援助的高级阶段,对规范和完善刑事司法活动具有积极作用,该制度在......


·一、买卖不破租赁业主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业主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所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附义务的遗嘱怎么写才行?
      附义务的遗嘱怎么写?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


·双方离婚后不按照协议执行怎么办?
      双方离婚后不按照协议执行怎么办?双方离婚后,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离婚协议上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操作方法如下:1、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材料包括:起诉书、原被告身份证明......


·不能代位继承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不能代位继承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


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应该归谁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