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犯集资诈骗可以轻判吗?

  当今社会网络通信业迅猛发展,有许多居心不良的人就趁机利用网络等手段进行各种诈骗,骗取金额有几千块到几万块甚至数额更大,有的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骗取数额不多,不会判刑太重,那到底关于集资诈骗可以轻判吗?下面这篇文章就为您解释一下。
  
  一、有关集资诈骗罪法律规定
  《刑法》规定: 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集资诈骗可以轻判的情节程度区分
  以上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分别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的情节,以及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这就是说,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不是本罪量刑的唯一依据。在具体科刑时,既耍考虑集资诈骗的数额大小,又要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如是否一贯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是否为组成集资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给被集资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社会造成的影响等等,以及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罪后态度和退赃的情况,综合评价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区别对待,予以量刑。 至于数额巨大、特别巨大的起点,参照《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三、单位犯集资诈骗罪如何判刑?
  刑法第200条规定,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由此可见,国家对于集资诈骗的处罚还是非常严厉的,有的不法分子为了走发财的捷径就视国家法律法规于无物,认为自己如果诈骗财务不多犯集资诈骗可以轻判,这种想法是非常不可取的,对于金钱,我们一定要坚守自己的底线,要取之有道,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总结:当今社会网络通信业迅猛发展,有许多居心不良的人就趁机利用网络等手段进行各种诈骗,骗取金额有几千块到几万块甚至数额更大,有的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农村拆迁按户口进行补偿吗
      农村拆迁按户口进行补偿吗不一定。对村集体的公共积累用于拆迁赔偿补贴或补助的应按本集体经济成员按人头分配补贴。(一)按户口补偿: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


·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怎么处罚?
      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怎么处罚?一、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怎么处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怎么才算侵犯版权的行为?
      怎么才算侵犯版权的行为?《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


·他项权证可撤销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成为公民的财产的同时并不是就只赋予了其居住使用的权利而连带着许多诸如土地权以及租赁权,所以公民在将房屋交给银行作为抵押之前就需要去办理他项权以免除了所有权之外的其他权利也被银行......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只有当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造成了重大伤亡事......


·借款协议中的条款哪些是无效的
      借款协议中的条款哪些是无效的生活中,借贷行为时有发生,有些人虽然知道订立借款协议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却不知道订立的借款协议中,有些条款可能是无效的。当债权人据此主张权利时,是得不到......


犯集资诈骗可以轻判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