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民政局不给予办理离婚手续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夫妻先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处理,之后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再向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手续,但需要注意并不是提出了申请之后就一定可以离婚成功。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民政局也是不给予办理离婚手续呢。那究竟哪些情况民政局不给予办理离婚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一方要求离婚的。
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是在外国登记的,或是在港、澳、台注册的,对于不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要解除,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通常民政局不给予办理离婚手续的一般都是因为离婚夫妻不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因为不能准许他们离婚,在这种情况下也不是说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其实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但同时诉讼离婚也有条件要求,因此也不是提起了离婚诉讼就一定会判决离婚。
总结: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夫妻先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处理,之后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再向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手续,但需要注意并不是提出了申请之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异同
一、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不同的。人事争议仲裁主要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按照国家规定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
·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可以是什么?
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可以是什么人?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提供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种救济途径,仲裁不仅可以受理本国的争议纠纷还可以受理涉外的事务,也就是涉外仲裁。我们相信您都知......
·法院执行费用收取标准
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1)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
·为什么要请专业的房屋拆迁律师?
为什么要请专业的房屋拆迁律师? 相比于普通的民事案件,征地拆迁往往表现得更为复杂,也绝不是简单的诉讼程序就能得到解决,其可能要通过一系列的组合式维权才能从根本上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
·职务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职务犯罪立案标准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
·信托收据与信托让于担保的比较
信托收据不是一种独立的担保制度,更不是一种担保合同制度。如英国和我过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制中的信托收据制度,就不被视为一种独立的担保制度。信托让于担保更多地显示出担保物权的特点......
哪些情况民政局不给予办理离婚手续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