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的处罚
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的处罚 一、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伪造证据是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可以知道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拘留、罚款。
2、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伪证罪的处罚视犯罪情节而定: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等,还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所谓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其既可以表现为体力上的、物质上的帮助,也可以表现为精神上的、心理上的支持。既可以是在诉讼中,有时也可以是在诉讼前。所谓毁灭,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现在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据形态但使得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其证明力,如砧污、涂划证据使其无法反映其证明的事实等。所谓伪造,是指编造、制定实际根本不存在的证据或者将现存证据加以篡改、歪曲、加工、整理以违背事实真相。本罪为情节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但如不属于情节严重,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渭情节严重,则主要是指动机卑劣的:多次进行帮助的;帮助重大案件的当事人的;因其帮助行为导致诉讼活动无法进行、中止的;造成错案的;影响恶劣的;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案件的当事人但为了达到帮助当事人的目的仍决意实施帮助其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首先伪造证据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其次是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从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个角度分析了伪造证据罪的构成。如果您还有任何的疑问,请您登陆网站获得详细解答。
总结: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的处罚一、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伪造证据是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离婚男方给女方的补偿条件是什么?
离婚男方给女方的补偿条件是什么?离婚男方不用给女方补偿的,除非是男方自愿提出,因为没有法定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各自......
·非国家人员受贿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因为只要是有金钱交易的情况就可能歪曲原本正义的权力行使情况,但是能够用自己的权力对社会造成影响而触犯受贿罪的并不一定就是国家机关内部的官员,那么,非国家人员受贿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一、离婚时对方隐匿财产的应该怎么办?
一、离婚时对方隐匿财产的应该怎么办?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离婚对方隐藏财产是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将自己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转......
·离婚的时候如何写离婚起诉书?
离婚的时候如何写离婚起诉书?一、离婚的时候如何写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书也称作离婚起诉状。书写方法如下:首先在第一行正中间写上离婚起诉状,第二行写上原告人姓名、出生日期、所住地......
·空白的安置补偿协议可以签吗,会有什么风险?
一、空白的安置补偿协议可以签吗,会有什么风险? 征收补偿应该在双方协商达成意见后才签订,所以空白的征收补偿协议是不能签订的,签订空白协议可能造成被征收人利益的损害。在征地拆迁过程中......
·根据刑法规定告重婚罪需要小三吗?
一、根据刑法规定告重婚罪需要小三吗?根据刑法规定告重婚罪不需要小三,因为要想告他人构成重婚罪的话,那么完全就可以通过刑事诉讼的方式来直接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可以了,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
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的处罚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