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不设托管人是否可行?

  私募基金不设托管人是否可行? 一、私募基金不设托管人是否可行?
  除基金合同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因此,基金托管并不是必须的。
  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向投资者披露的基金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
  我们还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是指证券公司为私募管理机构提供的产品备案、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等服务,属于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及融资融券等业务的延伸服务,因此,取得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业务资格,但并未获得基金托管资格的证券公司,不能担任私募基金托管人。两者并不是同一概念。
   二、私募基金托管人的职责是什么?
  所谓基金托管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及托管协议约定,在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职责的当事人。基金托管人由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由此可见,一般来说,私募基金是需要办理基金托管的,但是这并不是硬性要求。也就是说私募基金不设托管人是可以的,只是在基金合同中要写清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的措施及纠纷解决机制。作为投资者,最好选择有托管人的私募基金作为投资对象,这样可以有效降低资金被盗用的风险。
  
  
  
总结:私募基金不设托管人是否可行?一、私募基金不设托管人是否可行?除基金合同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缓刑完了之后还要坐牢吗
      缓刑完了之后还要坐牢吗缓刑有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是不用坐牢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形,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根据规定逃税罪能判缓刑吗?
      为了修建、维护社会基础设施,国家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只要民事主体在实施经济行为之后,就需要按照税率,缴纳税额。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某些主体,不按照既定规定规定缴......


·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
      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


·解除权和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
      从表面上来看,对合同的解除和撤销都会直接导致双方的合作关系终止,但实际上解除权和撤销权也并非在合同正常履行的过程当中其中有一方就会单独享有的,这两种不同的权利在法律上还是存在着很多......


·导致婚姻终止情况是什么
      导致婚姻终止情况是什么(1)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实。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为婚姻终止的原因。《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


·一般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


私募基金不设托管人是否可行?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