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太原征地补偿新标准

  太原征地补偿新标准
  
  在我们进行征地补偿的工作的时候,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不同的土地的类型的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每个地区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对于太原征地补偿新标准也是对于它们有一定的区分的。作为一项和您的利益切实相关的政策,您一定想知道最新的政策都是有哪些吧。
  
  一、太原征地补偿新标准
  
  太原市关于2016年征地拆迁补偿条例及标准;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二、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在进行征地补偿的时候,是需要按照当地的政策来进行严格的执行的,对于太原征地补偿新标准来说,在进行补偿的时候,需要注对于征收耕地以及农田和林田等土地类型进行区分,在进行赔偿的时候,还需要进行签订一定的协议,来维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结:太原征地补偿新标准在我们进行征地补偿的工作的时候,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不同的土地的类型的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每个地区也是有一定的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刑法对重婚的规定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刑法对重婚的规定及司法解释是什么?1、重婚罪的司法解释是比较少的,重婚罪也比较好认定的案件,对重婚行为的认定,可以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意见。2.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


·判五年自首可以减多少时间
      减刑多少要看法院决定,法律没有固定标准说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年的说法。但是自首属于法定减刑的情形,是可以减,具体由法官裁量。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


·私募基金购买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购买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钱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不仅仅包括了实际照顾子女的生活起居,支付子女抚养费其实也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而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计算抚养费也是很重要的一点。那么夫妻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钱......


·土建工程质量评估是什么?
      土建工程质量评估是什么意思生活当中的所有项目的完成,其实都是需要依靠与各个部门之间紧密团结的配合最后才能达到您预想的效果的。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的相关人员,可能经常就需要填写关于土建......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转让不是随意的,而是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且要符合城市的规划,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国有土地出让管理办法,即城市......


太原征地补偿新标准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