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借名买房是否有风险

  借名买房是否有风险一、借名买房是否有风险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
  房产涉及物权,目前购房采用的是房产登记制度,即产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为规避国家房产调控政策,而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处理方式稍有不同,引发的风险也不同。
  二、借名买房有什么风险?
  1、如果登记购房人反悔,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是很困难的,甚至连购房款的主张都得不到支持;
  2、如果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
  3、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该房屋可能会因为继承关系而被其他人继承;
  4、如果银行最后查实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银行也可以依据贷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提前解除贷款合同。
  三、借名买房纠纷如何处理?
  (一)借名买房前,全面了解登记购房人。
  在借名购房前,实际出资人应当对登记购房人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诚信情况、为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如果可能,可以让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隐名购房时,双方应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只是隐名代理关系,房产所有权实际上属于实际出资人所有。作为实际出资人,应保管好出资的各项凭证。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纠纷时,作为实际出资人,应尽快向法院起诉确权,避免房产被转移或者被他人冻结拍卖。
  (二)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登记人发生纠纷的,怎么处理?
  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这里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借名购房达成了书面协议,或有证据能够证明借名的事实。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实际出资人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除外。
  (三)一方当事人确实为购房出资,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系借名关系的,怎么处理?
  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在此情形下,出资人只能向对方当事人主张双方形成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出资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就借名买房是否有风险来看,答案是肯定的,同时这种情况下双方之间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是比较大的。若被相关部门查出来属于借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那么还有可能认定购房的行为是无效的。因此,建议购房者还是在法律规定下进行房产购买。
  
  
  
总结:借名买房是否有风险一、借名买房是否有风险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根据规定域名备案怎么注销?
      根据规定域名备案怎么注销?在签署劳动合同之后,当事人可以选择性的决定是否进行备案,但是由于网络环境中存在着不安全的因素,为了使网民的权益得到保障,我国立法机关规定,在创设网站之后......


·一岁双胞胎抚养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说起来在生活当中,在结婚以后,对于夫妻双方来说,肯定就是生儿育女。有些情况下您可能看见有双胞胎的家庭从表面上来看是非常幸福美满的,有些事情可能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离婚的时候,如......


·债务人的抵消权应向谁主张
      作为债务人,虽然有履行债务的义务,但也有行使抵消权的权利。那么,债务人的抵消权究竟应该向谁主张呢?债务人只有找对了对象,才能真正将抵消权的实现落到实处。那在实践中,债务人能向谁主张抵......


·车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的规定?
      车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的规定有哪些一、误工费按实际误工的损失计算,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


·离婚后发现婚姻无效是否还能宣告婚姻无效?
      离婚后发现婚姻无效是否还能宣告婚姻无效?离婚后发现婚姻无效是不能宣告婚姻无效,因为此时双方当事人已经不具有婚姻关系,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不履行法......


·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
      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担保公司,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它是进行担保作用的一些公司,其实担保公司的作用和职责是比较明确的。那么,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呢?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什么,它是如何运作......


借名买房是否有风险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