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肇事者赔偿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中,作为肇事者实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比较重的,但也不能说就绝对的要承担全部的责任,此时需要看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是怎样的。而在涉及到赔偿的时候,您知道交通事故肇事者赔偿哪些项目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肇事者赔偿哪些项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7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赔偿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人达成赔偿协议进行赔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2、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3、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4、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5、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在交通事故赔偿方面,历来产生的纠纷就是比较多的。但其实本来肇事者对事故承担怎样的责任,就应当做出多少的赔偿。不过对于受害者而言,就想最大限度的获得赔偿。
  
  
  
总结:交通事故中,作为肇事者实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比较重的,但也不能说就绝对的要承担全部的责任,此时需要看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是怎样的。而在涉及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破产清算货币出资不实该怎么处理?
      破产清算货币出资不实该怎么处理?出资瑕疵的股东除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向公司承担资本充实责任和向其他已经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


·寻衅滋事罪立案法规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立案法规规定的条件是什么?寻衅滋事罪立案的条件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


·指定监护人程序
      指定监护人程序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


·10级工伤应赔多少钱
      10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


·骗取贷款罪表现形式有哪些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的手段来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一般可以认定为骗取贷款罪。那么您知道骗取贷款罪表现形式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


·经济案件批捕后事不大吗?
      一、经济案件批捕后事不大吗?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是最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一般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批准逮捕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


交通事故肇事者赔偿哪些项目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