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租赁写字楼需要注意些什么

  有的人租赁房屋是用来居住的,但有的却是用来办公的。常见的就是租赁写字楼进行办公,虽说在进行租赁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但这显然与租赁住房所需要注意的地方不同。那究竟租赁写字楼需要注意些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赁写字楼需要注意些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在租用写字楼时,写字楼租赁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出租方出租合法性,例如产权证明(或经营权证明)。出租许可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
  2、 出租标的物(即承租房屋)的定义和描述是否准确,及房屋的交付状态。
  3、 租金相关费用所包涵的内容及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
  4、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5、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6、 对承租单元续租、扩租、转租或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及条件。
  7、 对不可抗力事件的约定。
  8、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负责条款。
  9、 对合同终止及相应处理办法的约定。
  10、 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
  二、购买写字楼注意事项有哪些?
  1、要投资甲级写字楼,即便其售价昂贵。有人可能会认为,乙级写字楼的售价低,虽然其租金低些,但总投入还少呢!这些投资者一定要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当甲级写字楼租价在不断上涨时,乙级写字楼的租价是在下跌的。何况,您的土地成本差不多,因此,在售价上也低不了多少。
  2、与投资住宅一样,也要注意对物业选择的问题。今年,北京写字楼市场的供应量会不断扩大,平均投资回报率也就不会像今天那样高,但并不排除个别物业的高回报率。因此,你要有一双“慧眼“。
  3、要瞄准客户群来投资。如果投资,要选择那些里面最小的租客也需要大约500-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写字楼(一般写字楼的使用率为70%左右)。这表明,入驻这个物业的公司水平相差不大,该物业档次高,你今后可能会有较为稳定的回报。当然,这同时也说明你要有很高的支付能力。
  4、投资那些可以切成很小块面积进行出售的物业时,你就要当心,虽然总价上可能会便宜些,但由于进驻物业的公司档次低,流动性大,再加上小业主太多,影响到该物业的物业管理水平。不仅如此,当经济不好的时候,小业主的竞相压价,对客户进行的争夺战同样会影响到你今后的收益。北京不是没有这样的例子。
  5、对于热衷投资SOHO的客户来说要注意的一点是,看看你所投资的SOHO是否是按住宅进行立项的。如果是按商用房来立项的,其投资回报率不仅会低于写字楼,可能还会低于商品房。这是由于物业的档次以及高税费、高贷款利率所造成的。
  6、投资写字楼必须防贬值风险。贬值风险主要是写字楼本身所处的地段贬值和未来的新兴楼盘的过多涌现,从而对现有写字楼市场构成冲击。
  对于一些大集团、大企业来说,可能不会租赁写字楼,而是直接购买写字楼作为办公场地。但其实不管是租赁写字楼还是购买写字楼,这个过程中都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总结:有的人租赁房屋是用来居住的,但有的却是用来办公的。常见的就是租赁写字楼进行办公,虽说在进行租赁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但这显然与租赁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是属于谁
      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是属于谁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


·合同法规定口头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民法典规定口头可以解除合同吗?可以,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合同相对方也可以通过口头告知,所以口头解除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口头解除和书面解除不同,书面解除留有......


·构成股东挪用资金罪的标准有哪些?
      构成股东挪用资金罪的标准有哪些?1、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


·没离婚可以起诉要小孩抚养费吗?
      没离婚可以起诉要小孩抚养费吗?如果双方分居生活,经济各自独立,一方独立承担了小孩的抚养教育费后,可以要求另一方分担。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


·辞职后的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辞职后的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工伤赔偿区别?
      相信您在现实生活中都听说过“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这两个名词。但是,想必您很多人都不清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者之间联系和区别,存在这很多困惑。其实它们两者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的,例......


租赁写字楼需要注意些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