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区别

  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债和公司债券的区别体现在四方面
  1、发行主体不同
  公司债券目前仅能由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募集资金用途不同
  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一般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重大技术改造、公益事业投资等方面;而公司债券券可根据公司自身的具体经营需要提出发行需求。
  3、监管机构不同
  公司债券的发行实行核准制,中国证监会审核发债公司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律制度规定。而发行公司债则由国家发改委审批。
  4、对信息披露要求的差异
  公司债的发行人没有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债券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较为严格。
   二、从分析角度看公司债券与公司债券券的主要区别有五个方面?
  1、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券。公司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券狭窄得多。在我国各类公司的数量有几百万家,而国有企业仅有20多万家。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它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与此不同,各类政府债券的发行则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由授权机关审核批准。
  2、发债资金用途的差别
  公司债券券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因此,只要不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发债资金如何使用几乎完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关心和审批。但在我国的公司债券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3、信用基础的差别
  在市场经济中,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是公司债券券的信用基础。由于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所以,公司债券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虽然,运用担保机制可以增强公司债券券的信用级别,但这一机制不是强制规定的。与此不同,我国的公司债券,不仅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以至于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大同小异。
  4、管制程序的差别
  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债券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但我国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债需经国家发改委报国务院审批,由于担心国有企业发债引致相关对付风险和社会问题,所以,在申请发债的相关资料中,不仅要求发债企业的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而且要求有银行予以担保,以做到防控风险的万无一失;一旦债券发行,审批部门就不再对发债主体的信用等级、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管了。这种“只管生、不管行”的现象,说明了这种管制机制并不符合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
  5、市场功能的差别
  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券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成为推进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一只重要力量。在我国,由于公司债券实际上属政府债券,它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不仅明年的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为此,不论在众多的企业融资中还是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中,它的作用都微乎其微。
  之后就是在其募集了资金后它的用途是是什么。一般公司债券都是用于公司的自身的经营以及以后的发展而发行的。再就是对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发行人要求了,公司债的发行人要求不大,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要求就严格许多了。
  
  
  
总结: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一、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一)公司债和公司债券的区别体现在四方面1、发行主体不同公司债券目前仅能由上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既遂定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既遂定刑标准是怎样的?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既遂定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


·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很多人认为,在试用期期间的,自己尚不算是单位的正式员工,要等到转正之后,单位才会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那从我国法律的规定来看,究竟劳动者在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


·商业秘密的内容与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商业秘密的内容与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商业秘密的内容与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商业秘密的内容1、产品即便产品本身不是商业秘密,组成产品的成分及组成的方式等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2、......


·行政制裁其惩戒性种类有哪些?
      行政制裁其惩戒性种类有哪些?可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行政处罚由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组织针对相对人作出,是一种外部管理行为,对其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分是一......


·合同生效是什么意思?
      合同生效是什么意思?(一)合同生效的概念及法律规定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取得合意,双方订立的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


·工伤一年内能不能扣绩效工资?
      工伤一年内能不能扣绩效工资?一、工伤一年内能不能扣绩效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


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区别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