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中,选择打官司的人是比较多的,其实相对来讲,这也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只不过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就需要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多注意一些问题了,究竟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一、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千万别心浮气燥的向法院起诉,起诉前先考虑选择一下法院的管辖,这个是应当注意的。因为可能会更有利于保护你的正当权益。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划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详细表现。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划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委托律师吗
现在网上流传的一些表格和计算方法都可以给赔偿款的计算提供很多帮助,然后再结合向一些专业人士咨询,很多人当事人都能给自己计算一个赔偿清单出来。这是不是意味着律师在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作用真如这些当事人所认为的如此呢? 事实远非如此。
(一)当事人能计算赔偿清单,要不要委托律师 法律职业的专业性非常强,并非个人几个小时或者几天所能学习成功的。一个案子的处理实际上远不在于赔偿清单的制作,或者了解大致的赔偿数额。案件处理的核心在于三点:第一,根据个案基本情况制定得当的诉讼方案,其后在调查中进行调整。案无大小,诉讼方案最重要。这是案件处理的行动纲领。第二,寻求合适、恰当、具有证明力的证据,并把这些证据进行组合,这是案件处理最核心的环节。一切赔偿项目的计算均以此为依归。第三,根据经验,运用谈判和庭审能力,实现诉讼目标。这是在处理大量案件的基础上才能具备的。
其实,当事人最关心的赔偿款计算问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是最微不足道的。了解标准和参考数字,很多人都能计算出大致数字来,即便这些数字可能遗漏了重要项目。但是能制定诉讼方案、了解举证规则,并可以把法律规定与实践结合起来给当事人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只有律师。因此,在办案过程中,我经常对当事人说:“请不要关心具体的数字,要配合律师完成证据链拼接工作。赔偿款的数额也就水到渠成了,而且是非常有保障的。”尽管当事人在当时颇有微词,但是案件处理的结果都能令他们非常满意。当事人委托律师所能得到绝非一个赔偿清单的价值,而是清单背后凝聚的智慧成果。这些成果才是当事人得到赔偿款的保证。
(二)能调解或和解,要不要委托律师 案件调解的成效有赖于双方势力的对比。受害人想尽可能得到多的赔偿款,而肇事方或者单位往往想尽办法少赔偿。这里就有一个大矛盾。这个矛盾的解决就是在多与少中找一个平衡点。平衡点是偏向多,还是偏向少,仅凭空口说或者苦苦哀求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作为受害人一方就是要能找到肇事方或者单位的弱点,在和解中才有可能占于有力地位。弱点在哪里,受害人自己大都不能找准,而律师可以发现,并向对方解释清楚。分清利害,谈判形势才能转变。如果肇事方或者单位不能接受,受害人即可通过法律途径谋求利益的最大化。
(三)没钱请律师怎么办 受害者一方为了疗伤,大都已山穷水尽,无力支付高昂的律师代理费,这是不争的现实。但是受害者不应该因此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律师并不都是钻进钱堆了,没钱绝对不做事,而且律师收费方式也是灵活的,可以根据情况减少收费金额或者调整收费时机。所以受害者只要愿意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出路总会有的。
简而言之,交通事故诉讼注意的问题最主要的就是两方面,即诉讼时效与证据收集,要是处理好这两方面的内容,那么最后的判决结果一般都是对当事人有利的。而在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时候,是否委托律师,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总结: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中,选择打官司的人是比较多的,其实相对来讲,这也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只不过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就需要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一、离婚后男方没有工作怎么支付抚养费?
一、离婚后男方没有工作怎么支付抚养费?双方可以就男方情况对抚养费进行协商。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
·酒驾取保候审多少钱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
·征地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征地纠纷律师怎么收费代理房地产、拆迁等经济纠纷、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10000元/件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争议标的a代理费计算满额(rmb)1)5万......
·高空坠物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归责原则是怎样的?如果走在路上,不幸被高空中坠落的物体砸伤,受害人要求赔偿时,是否要自己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用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那么到底该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呢?高空坠物的归责......
·判决离婚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双方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一方是需要支付给另外一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的方法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的方式。但是,如果是判决离婚拒不支付......
·拘留所什么时间可以会见
拘留所什么时间可以会见正常情况下能探视,但要经过公安机关同意,公安机关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理由不正当的不能拒绝会见。交什么钱,是暂缓执行或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吧,交保证金可没有时间......
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