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后夫妻对外债务由谁承担

  离婚后夫妻对外债务由谁承担 一、夫妻个人债务范围有哪些
  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夫妻关系,便谈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建立前,夫妻双方是彼此独立的没有法律联系的民事主体,任一方所举之债当然是其个人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正如婚前个人债务可以通过约定而使之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共同债务也可以约定为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得以逃避债务为目的,否则该约定是无效的。而且,夫妻将共同债务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效力只对夫妻双方内部而言,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除非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该约定。如果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该约定,夫妻仍应就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无论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任一方对自己的个人财产有完全的独立支配的权利。因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所负的债务理应为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夫妻明确约定为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
  在夫妻家事代理权范围外,对外负债应由夫妻双方合意而产生,夫妻一方擅自举债的行为与夫妻的对方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符合连带债务的特征。如果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而产生债务,则该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对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论是自己管理还是委托他人管理,又此产生的债务显然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因为该债务是基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产生,该财产的利益为一方所独自享有,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夫妻另一方不享有财产权利,当然不用承担因管理财产而生发的债务。
  7、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
  夫妻任一方对个人财产拥有所有权,任一方以个人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为法律禁止,但由于担保行为而发生的债务另一方则无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然夫妻约定或相对方事后追认的情形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为对外担保行为时应征得夫妻另一方的同意,除非事后夫妻有明确约定或夫妻另一方作事后追认,否则一方要单独承担责任。
  8、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
  此种情形多表现为夫妻一方因赌博、嫖猖、吸毒等恶习或违法行为而对外所负的债务。当然,如果夫妻一方的债务并非为上述恶习或违法行为直接发生,而是向第三人借款从事上述恶习或违法行为,而该第三人也不知夫妻一方借款的用途是用自上述恶习或违法行为时,作为善意的第三人的权利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可以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形式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但无论如何,在夫妻内部该债务仍始终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二、离婚后夫妻对外债务由谁承担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属夫妻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夫妻离婚时对债务的约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担,或对共同债务的负担未作明确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负担。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
  离婚对债务的承担作了分担,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一方对此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之后可以向对方追偿。
  在生活中,若是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且用于其私人为目的,而没有用于家庭的有关开支。或者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款系个人独自所借及用于其个人使用的都是个人债务。但要注意的是对于用于其个人使用一般应由其配偶负举证责任,要是不清楚应该怎么举证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离婚后夫妻对外债务由谁承担一、夫妻个人债务范围有哪些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夫妻关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行为人贩毒50克判多少年?
      行为人贩毒50克判多少年?一、行为人贩毒50克判多少年?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


·离婚房产处理时要考虑什么问题
      夫妻离婚对房产的处理一般针对的都是属于共同的房产,作为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要求进行分割的。而对房产作出处理之后,可能会涉及到过户的问题。从另一方面来见,在离婚房产......


·无证驾驶铲车怎么样处罚?
      铲车无证驾驶罚2000元以下,拘留15天。无证驾驶铲车,行驶途中被交警查扣,可以给予人民币2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行政拘留15天以内的并处。铲车作为特种机械设备,驾驶作业需要持证上岗。上路行驶......


·工程监理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工程监理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承担了赔偿金或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履行。特别是金钱债务,违约方......


·自己车刮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多少?
      在生活中,家家户户都会买车。而不可避免的,我们在驾驶车子时就会放生刮擦,尤其是自己车。那么人们就会有这样一个疑问:自己车刮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多少?这是人么迫切想要了解的问题,了解了......


·股本金能退吗
      不能。股本金投入到公司一经验资进行运营使用了就不能退了,属于公司财产,只能够转让。或者出现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等情......


离婚后夫妻对外债务由谁承担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