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办理收养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要求当事人必须同时满足《收养法》中规定的条件,与此同时,还需要按照要求办理收养登记或进行收养公证。而现实中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下都需要当事人提供材料才行。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办理收养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一、办理收养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六条规定:“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二)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 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二、收养人的条件
  《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一方或夫妻双方,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可以自愿收养一名14周岁以下查找不到生父母的社会弃婴或儿童。这是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申请时应当具备的四个条件。同时,《收养法》对特殊收养人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婴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收养残疾儿童或孤儿不受有无子女、年满30周岁和收养一名弃婴或儿童的限制。
  三、有关收养登记机关的规定
  (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县级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级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
  (三)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
  (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在办理收养登记或者进行收养公证之前,一定要先审查一下当事人是否都满足了收养的条件,不然肯定是无法进行收养的。而在实际办理收养登记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这对收养关系的登记也是有一定影响的。至于办理收养需要的材料是什么,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总结: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要求当事人必须同时满足《收养法》中规定的条件,与此同时,还需要按照要求办理收养登记或进行收养公证。而现实中不管是哪一种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扣3分的交通违章有什么
      扣3分的交通违章有什么一、扣3分的交通违章有什么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的交通管理法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二......


·最新抢夺枪支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抢夺枪支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抢夺枪支罪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


·目前最新的婚姻法规定都是一夫一妻的
      目前最新的婚姻法规定都是一夫一妻的,每个人只能有一位丈夫或者妻子,所以在结婚前注意要思考清楚对方是否你的终身伴侣,再去办理结婚证明。另外如果你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拥有一位合法的丈夫......


·规范完善劳动合同法
      劳动领域最基本最权威的两部法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只界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却没有定义什么是“劳动关系”。而在实践中,裁判机构在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又过分看重劳动合同的效力,......


·交通肇事逃逸是如何认定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如何认定的?(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行为人肇事后的逃逸具有......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情况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情况是怎样的?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应该进行投诉,等待医院接待,提供信息,展示病历、尸检报告等。必须要证明实际存在医疗关系、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受损害的程度证明。患......


办理收养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