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结案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结案条件是什么?民事诉讼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因存在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而提起的诉讼,一般来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案都是在三个月内完成的,为了帮助您更好地明了民事诉讼的结案相关的一些情况,我们为您梳理了民事诉讼结案条件,也就是下文的这三项条件。一、判决法院依法作出裁判,一方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但是,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不可以当庭上诉。首先,拒绝签字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当事人不签字不会影响法院判决的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但这并不是说,判决书是否生效取决于受送达人是否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当事人不签字,不影响判决书生效。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二、调解民事案件开庭后,调节不满意,还能再调解。原、被告双方经法院调解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该调解书同样具备执行效力。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诉讼调解是我国重要的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三、撤诉原告依法撤回起诉。但是撤诉由有几种分类,如原告未缴纳诉讼费、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原告撤回起诉;原、被告达成庭外和解后,原告撤诉等。撤诉后,该民事诉讼也达成结案条件。综上所述,一起民事案件只要达成判决、调节、撤诉等三个民事诉讼结案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这起案件就是可以结案的了。当然,我们如果对结果存在不满,也是可以上诉处理的,不过不可以当庭上诉,而是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来对我们所不满意的结果进行再处理。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民事诉讼结案条件是什么?民事诉讼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因存在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而提起的诉讼,一般来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一、福建交通事故伤残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福建交通事故伤残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法院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计算。整容植皮费可列入医疗费范畴。2、后续治疗费用(取内固定费......


·调岗不同意按旷工辞退是合法行为吗?
      调岗不同意按旷工辞退是合法行为吗?1、调岗不同意按旷工辞退是不合法的行为,公司调岗需要和职员协商一致,没有经过职员的同意,公司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公司以员工不同意算旷工为......


·新入职员工应注意什么事项
      目前社会上失业人数非常多,找到一个好工作很难,尤其是对于没有工作经验的人。所以一旦找到好工作,就要很小心认真对待,避免失业,也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等。同时要了解清楚新入职员工应......


·故意伤害追诉时效2023
      故意伤害追诉时效有多长如果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追诉期限为五年。如果是造成重伤的,追诉期限为十年。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追诉期限为二十年。......


·交通肇事罪逃逸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逃逸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一、交通肇事罪逃逸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


·虚假抵押物骗贷担保,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虚假抵押物骗贷担保,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日常生活中,由于放款人缺乏法律意识、危机意识,在审核借款人的相关信息方面不够细致,导致借款人利用虚假抵押物骗贷的情况发生。虽然存在有担保人担保......


民事诉讼结案条件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