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距离:太仓市浏河镇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城乡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省、苏州市、太仓市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作如下调整:
一、住宅安置房
(一)住宅安置房为普通多层住宅、小高层、高层住宅;
(二)被拆迁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以被拆迁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合法建筑面积为依据。被拆迁房屋面积为安置房产权调换的基准面积。安置房面积中与基准面积等面积部分的基准价格为:一类区2900元/平方米;二类区2700元/平方米;三类区2500元/平方米。
1、安置房面积超出基准面积的价格:超出基准面积10%(含10% )以内部分,价格为基准价格的110% ;超出基准面积10% 以上部分按商品房市场价格结算。
2、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安置房面积的部分,如果放弃产权调换实行货币补偿的,按区位基准价200% 和房屋重置价进行结算。
3、被拆迁房屋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土地使用面积大于房屋面积部分实行货币补偿,按区位基准价100% 进行结算。
(三)被拆迁人如果放弃安置房产权调换,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面积按区位基准价200% 和房屋重置价进行结算。
(四)用二手房作为安置房,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的,该安置房按重置价格评估加区位基准价,和被拆迁房屋互结差价。
二、安置房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商品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二手房必须是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
三、层次差价结算以被拆迁房屋的原层次为依据,同层次安置不结算层次差价,多层住宅变动层次按下列规定结算层次差价(单位:元/平方米)
层次六层楼五层楼四层楼三层楼二层楼
六层-80
五层0-60
四层+50+40-40
三层+80+80+800
二层+50+50+50+500
一层00000
小高层、高层住宅以六层为基准,不加不减;六层以下每一层减20元/平方米,依次类推;六层以上每层增加20元/平方米,依次类推。
四、商业用房区位基准价、按楼层层次进行补偿的标准:
一层商业用房按区位基准价的100% 计算;
二层商业用房按区位基准价的80% 计算;
三层商业用房按区位基准价的65% 计算;
四层及四层以上商业用房按区位基准价的60% 计算(不低于同类区住宅房区位基准价);
被拆迁人如果放弃安置房产权调换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面积按区位基准价200% 和房屋重置价进行结算。
五、本通知所涉及的房屋面积均为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认定。
六、本通知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批准实施的拆迁项目,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太仓市规划建设局 太仓市物价局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太仓市浏河镇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内容的具体介绍,从文中可以看出,对于农村的补偿安置需要依据拆迁房屋的面积以及位置等才能确定对应的标准。如果您想了解具体的情况,最好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询问了解,这样得到的信息更准确。
总结: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是怎样的?距离:太仓市浏河镇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城乡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省、苏州市、太仓市等有关文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一、老婆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老婆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哪些一、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哪些(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
·会被拘留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
会被拘留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
·夫妻双方因为种种的原因而选择离婚
夫妻双方因为种种的原因而选择离婚,那么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解决,如果双方在自行协商处理时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那么这个时候可以向法院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
·合同一方丢了该怎样办?
如果一方当事人失去合同,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如下:如果双方因履行合同而发生争议而败诉,则可能无法提供合同,从而无法证明双方的协议,从而无法有效地保护双方的权益。2.另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
·离婚时负债净身出户的男人需要偿还债务吗?
离婚时负债净身出户的男人需要偿还债务吗?需要偿还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