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收购限制
私募基金收购限制 一、私募基金的收购类型和限制条件
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作以下不同的分类:
1、控股收购和兼并收购 根据收购所要达到的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强度不同,上市公司收购可以分为控股收购和兼并收购。控股收购是指为达到目标公司的控股,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购入其一定数量的股份,而持有目标公司相对优势的股票权的行为。兼并收购是指为达到兼并目标公司的目的,购入足以控制目标公司的绝对多数乃至全部股份,从而持有目标公司绝对优势的股票权的行为。
2、全面收购和部分收购 根据收购要约中对收购所要达到的持股总数有无要求,上市公司收购可分为全面收购和部分收购。全面收购的收购要约中没有持股总量的要求;部分收购的收购要约中有持股总数的要求,并对受要约人的应约股份按比例接纳。
3、自愿收购和强制收购
4、场内收购和场外收购 根据收购是否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上市公司收购可分为场内收购和场外收购。凡是在证券交易所内上市的目标公司的收购,称为场内收购;反之,则称为场外收购。场外收购必须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特别批准方可进行。
二、私募基金收购应注意事项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4、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因真实业务需要,可按要求重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以在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该申请机构再次办结登记手续。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私募基金收购限制问题的解答,一般进行私募基金的收购都有很大的难度,发展好的私募基金公司收购要花费巨大的代价,相反发展差的私募基金又存在很大的风险,一般人也不愿意收购,因此进行私募基金收购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再做决定。
总结:私募基金收购限制一、私募基金的收购类型和限制条件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作以下不同的分类:1、控股收购和兼并收购根据收购所要达到的对目标公司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一、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个人部分是否包括?
一、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个人部分是否包括?经济补偿金包括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平时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但是不包括公司缴费部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的......
·20年公寓房产到期房子怎么办
20年公寓房产到期房子怎么办?公寓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明确规定: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法律制裁主要有哪些?
法律制裁是实现国家法律强制性的一种措施,它是根据违法者的罪名轻重而判决的一种措施,罪名比较轻的有去劳动教养,罪名重的是刑事处罚。具体包括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法律制裁主要有哪些?“......
·婚后男方出现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
·实物证据和口头证据的区别是什么
实物证据和口头证据的区别是什么一、口头证据相关规则1、口头证据规则为实体法规则还是程序法规则口头证据规则是合同相对性在证据法上的反映,其条件是必须与合同相对性、最佳证据规则及禁......
·法律规定的医疗纠纷是什么?
法律规定的医疗纠纷是什么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医疗机构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因为医疗事故造成纠纷也在不断的增多,人们把目光转向了医疗纠纷案件,毕竟医疗与我们的生活息息您应该了解医疗纠纷是......
私募基金收购限制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