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汽车理赔需要注意什么?

  汽车理赔需要注意什么? 汽车理赔六大注意事项
  一、车险理赔应注意及时报案,同时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否则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
  二、车险理赔应注意不能对事故责任包揽,如对方全责你不追偿或事故后私了,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
  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而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而保险事故后双方私了解决后,车主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那么保险公司会认为车主没有及时报案,保险公司也没有去现场勘查,车主有骗保的可能性,通常拒绝赔偿。
  三、车险理赔不要误以为购买了不计免赔附加险,保险公司当然全赔。
  根据保险条例,并非所有的事故都能得到全额赔偿。对于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和理赔证件不全以及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保险公司通常认为难以客观判定当事车主的实际事故责任,其理赔标准无法将车主事故责任作为理赔参考依据,所以保险公司设定了特殊的加扣免赔率。这些免赔率是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的。
  四、车险理赔应注意不要委托修理厂理赔。
  许多朋友发生保险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将保险理赔全权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办理。其风险是有些修理厂利用客户的信任,用便宜的零部件为客户修理,以高价的零部件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取不同零部件之间的差价。如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将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五、车辆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刮蹭,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消费者应找停车场索赔。
  六、车险理赔时,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的情形还有如下几种情形。
  1.超载车或者没有上牌的车辆出险保险公司拒赔;2.酒后驾车出险,保险公司不赔;3.驾驶员未年审,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出险,保险公司拒赔;4.未年检车辆也视为不合格车辆出险,保险公司不赔;5驾车撞了自家人,保险公司拒陪;6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不赔偿。
  在购买车险时和车辆出险后,车主首先应知道哪些情况保险公司该赔和哪些情况不该赔,然后按流程理赔。
  上述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汽车理赔需要注意什么相关内容。车险理赔步骤主要有四步:报案、判定损失、修理、理赔。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汽车发生意外事故如酒驾、未成年驾驶、未年检车辆等,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还有车险保的是车,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其他具体问题,请咨询的律师。
  
  
  
总结:汽车理赔需要注意什么?汽车理赔六大注意事项一、车险理赔应注意及时报案,同时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否则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我国有关临摹作品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有关临摹作品的规定是什么?1、1991年著作权法中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


·检察院不批捕能直接法院公诉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能直接法院公诉吗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的。需要明确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是需要经过批捕才移交到法院的,如果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轻微,暂时不对......


·在我国什么情况可以起诉离婚证
      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相比,肯定起诉离婚是涉及到庭审程序的。所以生活当中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没有办法协商一致想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又不是特别的清楚在我国什么情......


·在买房签订购房合同后,需要拿着购房合同前去房产局进行备案,一
      在买房签订购房合同后,需要拿着购房合同前去房产局进行备案,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在房产局备案之后,是不能再进行修改的。如果有人有非要修改购房合同的需求,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进行房产备案合......


·政府征收土地农民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政府征收土地农民维权的方法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人民只是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了人们的共同利益,政府会对一些农民手中的土地进行征收,但是会给予农民相应的赔偿。但是由于政......


·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可以解除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可以解除吗?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可以解除的,实际上房屋的租赁合同解除之后,那么它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双方当事人关于租赁的这种关系就不复存在了,当然这种解除的话必须要双方......


汽车理赔需要注意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