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保基数怎么算,标准是什么?
除了工资多少以外,其余的福利情况也是劳动者十分关注的方面,而五险一金就是其中的重点。国家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具有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必须缴纳上,更体现在缴交基数上。最近有网友问:“青岛社保基数怎么算”,针对这个问题,的编辑来为您进行讲解。
一、定义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二、如何确定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三、缴费基数上下限
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上文为您列明了国家规定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国标明确规定了上下限范围,至于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在本文中也提到了,青岛社保基数怎么算应当参照国家标准、结合当地实际,进行确定。国家明确了企业给员工发放的各种补贴,如交通补贴、电话补贴等,都应计入社保缴费基数,或许会有企业在这些细小环节“动小脑筋”,值得我们您注意。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除了工资多少以外,其余的福利情况也是劳动者十分关注的方面,而五险一金就是其中的重点。国家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具有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2000块钱可以立案吗
2000块钱的欠款,不还是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赔偿的。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
·国家赔偿起诉状模板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法就对于国家赔偿的方式跟整个程序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标准化,虽然说法律制度当中规定的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非常的多元化的。但是,申请国家赔偿的当事人几乎也是在最后一步才能够向当......
·渭南征地补偿标准标准是怎样的?
渭南征地补偿标准标准是怎样的?在城镇化不断的发展的过程中,城镇可利用的土地不断减少,所以不得不面临着拆迁以及征收土地来增加土地供应的工作。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征收拆迁的,需要依法进......
·渠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渠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很多工程在施工时由于因素受限,也处于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的考量,施工单位会采取修建渠道工程的方法解决难题。一般来说,有能力的承包方在接手工程后会......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每一个公司在逐步壮大之后,就会获得能够成立一个分公司的资金与资源,从而拓展自己的业务。当然,成立一个分公司也是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才可以的,而且您......
·离婚男方给女方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涉及到孩子的,也要对抚养权的归属做出决定,并且规定好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抚养费是由没有支付抚养孩子一方承担的,而有些家庭并没有生育子女,......
青岛社保基数怎么算,标准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