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方式通知有哪些?
撤销权的行使方式通知有哪些?
撤销权是在民事诉讼中由诉讼当事人行使的权利,其像是的目的就是撤销诉讼,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撤销权的行使方式通知有哪些呢,可能会有很多人都不太了解,那么接下来,的我们就带您来普及一下撤销权的行使方式通知等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一)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
《民法典》中规定了几种合同是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此种撤销权需通过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与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的撤销权
对于与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效力待定的合同,相对人享有撤销权。此种撤销权只需私下行使即可,不需要通过诉讼。
(三)债权人的撤销权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也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四)遗嘱的撤销权
遗嘱人可以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但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此种撤销权的行使私下进行即可,无需通过法院诉讼。
(五)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此种撤销权的行使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两种途径皆可。
(六)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分两种。
1、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此为任意撤销权。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此为法定撤销权。以上撤销的行使,通知对方即可。
(七)业主的撤销权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八)股东的撤销权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九)撤销权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内未行使,或者明确表示自己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归于消灭
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方式还是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从理论上讲,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既可采取明示的方式,也可采取默示的方式,还可以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权利。关键还是要看赠与人是否具备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条件,如果具备的话,就可以推定其行使的是撤销权,如果不具备,则不能认定为撤销的行为,而应认定为预期违约行为。
上述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有关撤销权行使方式的相关法律知识,给您解决了撤销权的行使方式通知有哪些这一疑问,在现实生活中撤销权也分布在各个方面,每个不同类型的民事诉讼案件中,都有可能会涉及到撤销权的使用,有的是因为误会行使,有的是因为理亏行使,总之在诉讼案件中少不了撤销权的行使,上述内容中我们整理了很多中民事诉讼类型中的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仅供您参考。
总结:撤销权的行使方式通知有哪些?撤销权是在民事诉讼中由诉讼当事人行使的权利,其像是的目的就是撤销诉讼,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撤销权的行使方式通知有哪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商品房分期付款怎么处理
对于购买商品房如何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买受人一次将全部房款交付给出卖人显然存有巨大风险,为此双方商定可以分期付款,付款方式如下:(1)第一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
·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判2023
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判案这是离婚案件中,原告和法官都特别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因为太麻烦。离婚案件,本人必须亲自到庭,否则,法官就得等,即便传票有效送达了,开庭时被告没来,也不能开庭,还......
·发生家庭纠纷怎么立遗嘱
发生家庭纠纷怎么立遗嘱一、发生家庭纠纷怎么立遗嘱属于自己个人财产的可以立遗嘱,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这种法律行为属......
·职工工伤评级标准
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除了积极治疗、争取康复以外,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的问题了,而工伤赔偿的额度大小往往取决于工伤评定的等级高低,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工伤级别鉴定标准条款多、项......
·公司商业秘密具体有哪些
公司商业秘密具体有哪些商业秘密类型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如下: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
·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公司运营的过程中出现债务和债权问题都是非常正常的,公司的发展是离不开资金的,如果资金过多的话可以选择债权出去,如果缺少资金的话可以选择通过债务的方式来获得......
撤销权的行使方式通知有哪些?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