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单位什么情况下可以代扣工资

  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们总会发现单位是代扣了一些数额的,其中就包括社保个人需要支付的数额,但有的情况下却发现单位因为员工迟到或其他问题而扣工资。从法律角度来看,单位什么情况下可以代扣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什么情况下可以代扣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因此,用人单位扣缴劳动者的工资必须要有法定的依据,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后,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国法律对此有相关规定,主要有:
   二、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今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代扣工资,而我们常见的代扣工资其实就是代扣社保费用中需要个人支付的那一部分。当然,要是单位属于无故克扣员工工资的话,此时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们总会发现单位是代扣了一些数额的,其中就包括社保个人需要支付的数额,但有的情况下却发现单位因为员工迟到或其他问题而扣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一、老人去世后继承遗产的时效是多少年?
      一、老人去世后继承遗产的时效是多少年?继承遗产并没有时效限制,但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


·感情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感情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一、感情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对方虚构事实和受骗付款的证据,以及向对方索要对方不给或失去联系的证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当事人能诉前财产保全吗?
      当事人能诉前财产保全吗?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


·上海公证处公证费用的收取标准
      上海公证处公证费用的收取标准上海公证处公证费用的收取标准公证是对已经或者即将发生的事实由公证人员进行公证以确保它的公平、公正以及证明力。公证并不是免费的,而是需要进行相关的收费......


·网上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
      在网络信息时代,什么最重要?信息。大量的用户所产生的个人信息不仅会被运营商用做继续运营的依据所在也会被一些不法之徒加以利用,盗卖网民的个人信息或是利用网民的个人信息做一些不法的勾当......


·审理中有新的犯罪怎么办?
      一、审理中有新的犯罪怎么办?审理中有新的犯罪应采取的措施是: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


单位什么情况下可以代扣工资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