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就离婚以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请法院进行裁决,在很多的离婚案件中,会涉及到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那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解答。
  
  
  一、离婚时哪些情形可以要精神损失费
  
  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侵权人心理状态不同,对受害人产生的精神损害程度亦不同。一般来说,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害使受害人产生的怨恨深,精神损害严重;一般或轻微过失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则相对要轻,而且也易于抚平。正因为如此,在确定精神损失费的数额时,必须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包括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持续的时间,等等。如侵权行为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持续时间长等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就重。侵权情节不同,反映出侵权人主观恶性程度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使之成为确定精神损失费多少的另一重要因素。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千差万别。在有些情况下,尽管侵权情节较为严重,但由此造成的后果却相当轻微,由法院责令侵权人赔礼道歉即可消除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而对于那些毁人容貌,使人丧失视觉、听觉等器官功能或致人死亡者,其给受害人带来的精神损害就难以抚平,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失费数额时,不能无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一般来说,以营利为目的侵害他人人格权者,行为人往往从侵权行为中获有利益,具有较好的赔偿能力。因此,对于这类侵权行为,根据其获利情况而增大赔偿金额,有利于从经济上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更好地慰抚受害者。在其他情况下,则要考察行为人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良好,可以适当判令多陪;反之则酌情予以减少。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影响。
  
  法律制度离不开其所处的社会物质环境。人总是生活在具体的物质环境之中的经济人,所处环境不同,所需经济条件也不同。身处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消费观念、价格水平比一般地区要高,其所需的精神损失费的数额应当相应提高,否则,难以体现精神损害赔偿的慰抚与惩戒功能。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几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其中一方有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定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当事人并不清楚自己可以获得的精神损失费的数额,可以请专业的律师帮忙,以维护自身利益。
  
  
总结: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就离婚以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请法院进行裁决,在很多的离婚案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欠钱不还没有转账记录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转账记录怎么办?借钱没有立借据的情况特别普遍,尤其是小额的民间借贷,没有借据是否还可以起诉呢?当协商还钱无果后,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了,到法院去起诉对方。当然需要你能证明......


·网络诈骗63万从犯要判多少
      网络诈骗63万从犯要判多少年?在当代这个社会,诈骗行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经常可以看到,最近几年网络的发展,让网络诈骗也变得越来越猖獗,为此,我国规定了网络诈骗罪进行处罚,但是很多人......


·在我国强奸罪缓刑判决是否有可能
      违背女性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这种做法叫强奸,但偏偏就有很多的男性同志在精虫上脑的时候就是不管不顾的,不仅强奸妇女,甚至是强奸未成年少女的这种案例也非常的多。而强奸给当事人在心理......


·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


·净身出户还要交抚养费吗?
      在婚姻中如果夫妻没有了感情,部分夫妻会选择离婚,既然是离婚那么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净身出户就是在离婚中财产分割中的一种类型,一方选择放弃所有属于自己的财产。那么净身出户就代表......


·审查起诉侦查权如何行使?
      审查起诉侦查权如何行使?一、审查起诉侦查权如何行使?审查起诉侦查权的行使方式就是查明案件的一些具体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