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诉讼费用怎么交?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诉讼费用怎么交?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一、设立诉讼费的意义
  
  诉讼费用制度的设立,有如下几方面的意义:
  
  1、收取诉讼费用,可减少国家不必要的开支;
  
  2、收取诉讼费用,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从而减少一部分不必要的诉讼,为国家、也为社会减少了浪费;
  
  3、收取诉讼费用,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
  
  二、诉讼费用怎么交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由反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反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5、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6、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
  
  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
  
  8、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9、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相信您通过以上的内容对诉讼费用怎么交这个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了。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是由原先方先行垫付,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发出通知请原告进行诉讼费用的预交,案件审理结束之后,一般情况下会由败诉的一方承担诉讼费。
  
  
总结:诉讼费用怎么交?有哪些相关的规定一、设立诉讼费的意义诉讼费用制度的设立,有如下几方面的意义:1、收取诉讼费用,可减少国家不必要的开支;2、收取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劳动关系解除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劳动关系解除备案需要哪些资料?所需资料1、《失业人员登记表》2、职工档案3、《劳动合同书》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5、《招用人员登记表》职工属农业户口的,还需填写《农......


·民法总则第70条的改变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总则第70条的改变的内容有哪些2017年新颁布的《民法总则》改变了很多以往的规定,这样的行为不但完善了法律法规而且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对广大人们而言这是一项喜悦的改变,虽然很多新颁布......


·试用期没过被辞退算裁员吗?
      试用期没过被辞退算裁员吗?一、试用期没过被辞退算裁员吗?试用期没过被辞退不算辞退,试用期没过被辞退一般是因为劳动者未达到单位要求的标题而解除劳动合同;而裁员是指因单位原因与劳动者......


·工商银行他项权证放款时间为多久?
      我们在进行购买房屋时,有时一下子拿不出全额的房款。这是我们就要向银行进行贷款,银行再贷款的过程中需要些房屋的证件来进行抵押,这是房屋的他项权证就起到了作用了。下面我们就工商银行他项......


·录音能否作为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
      录音能否作为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一、相关法律法规2002年4月1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离婚时为争孩子不要抚养费,事后反悔了还能再主张吗?
      关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但判断未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应支付抚养费,前提应为子女“必要时”。当......


诉讼费用怎么交?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