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司法鉴定委托流程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在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极为常见,当办案民警在处理殴打案件时,就会要求受害者去司法鉴定室进行伤情鉴定。民警会根据鉴定结果中的伤情程度,来判断该案件的性质,以此给违法嫌疑人作出具体的处罚措施。可见,司法鉴定在公安机关办案程序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说到这里,您可能会有个疑问,司法鉴定委托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将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司法鉴定的受理
  
  (一)初审
  
  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专职司法鉴定人办理。
  
  1、核对委托方承办人身份。决定受理的应复印委托方承办人的身份证明。
  
  2、审验司法鉴定委托书。审验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是否属于本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委托方是否盖章。
  
  3、审核委托送鉴材料。审核送鉴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送鉴材料是否完整等。 决定受理的,应填写一式二份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其中一份交委托方承办人,另一份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归档。
  
  4、商议委托鉴定事宜。包括鉴定时限、鉴定事项的修正、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 达方式、退还的送鉴材料及退还方式,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等。
  
  5、提出是否受理意见。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 填写 《司法鉴定案件受理审批表》,报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
  
  (二)审批
  
  由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负责人办理。
  
  1、听取初审人的意见。
  
  2、审查送鉴相关材料。
  
  3、签署是否受理意见。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案件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明确是否决定受理,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鉴定机构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
  
  4、发送受理通知书。决定正式受理的,向委托方承办人发送《司法鉴定业务受理通知书》。
  
  (三)受理
  
  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承办人办理。
  
  1、决定当场受理的。
  
  (1)收取鉴定相关费用。司法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方鉴定费后,应出具税务凭据并复印税务凭据中的发票联。
  
  (2)完善受理登记手续。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方承办人应签订一式两份 《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
  
  2、决定补充材料的。
  
  (1)收取鉴定委托材料。经审核,需要补充鉴定材料后予以受理的, 应填写《司法鉴定业务受理通知书》,其中正本交委托方承办人。
  
  (2)告知补充材料内容。鉴定材料补充齐全后,按当场受理的程序办理。
  
  3、决定不予受理的。
  
  (1)退还送鉴全部材料。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承办人和委托方承办人对退还的送鉴材料予以书面确认。
  
  (2)说明不予受理理由。决定不予受理的,发送《司法鉴定业务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向委托方说明法定的理由。
  
  二、司法鉴定的实施
  
  (一)指定。
  
  由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指定司法鉴定人办理。鉴定人收取送鉴全部材料,并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二)鉴定。
  
  由指定的司法鉴定人办理。
  
  1、告知权利。司法鉴定人告知委托方承办人、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确认是否申请回避,并记入司法鉴定谈话记录。
  
  2、听取意见。听取委托方承办人、当事人意见,并制作司法鉴定人与委托方承办人、当事人的司法鉴定谈话记录。
  
  3、鉴定实施。现场检查(测),指定医院检查(测)、取样检材等。
  
  4、草拟本例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草拟后,司法鉴定人应签字确认。
  
  5、制作司法鉴定结案报告书。
  
  三、司法鉴定文书的签发
  
  司法鉴定正式文本的制作由实施鉴定的司法鉴定人办理。
  
  1、制作本例司法鉴定文书。按《关于转发司法部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新司通 [2002]79号)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司法鉴定文书。 2、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复核人复核。将制作的司法鉴定文书送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复核人复核签字。
  
  3、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签发。将审定的司法鉴定文书送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
  
  4、送司法鉴定人确认签字。将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后的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两 份送鉴定人签字,其中一份送委托方。
  
  5、加盖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专用章。
  
  6、送达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送达委托方后,作出司法鉴定文书送达回证。
  
  7、退还送鉴材料。按《司法鉴定协议书》退还材料,并由委托方承办人签收。
  
  8、按规定立卷归档。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人员负责。
  
  司法鉴定委托流程主要分为受理、实施、签发这三大步骤。在鉴定受理的过程中,当事人要写一份司法鉴定委托书,准备好送鉴材料,这样鉴定机构决定受理的机率才会增高。最后等到鉴定结果出来,送达回证的签发也是必不可少的,这表明鉴定机构已将鉴定结论送达给当事人。如果您想了解司法鉴定委托书具体怎么写,可以去网站查阅。
  
  
总结:司法鉴定在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极为常见,当办案民警在处理殴打案件时,就会要求受害者去司法鉴定室进行伤情鉴定。民警会根据鉴定结果中的伤情程度,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有精神病就等于免责吗?
      我们知道,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话,只有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那么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那这是不是意味着,行为人有精神病就等于免责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


·《民法典》明确:物业不得以停水、停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民法典》明确:物业不得以停水、停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物业不能以停水、停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根据最新《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在物业已经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业主也不能以......


·劳动合同应该怎么样订立
      劳动合同应该怎么样订立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


·民房拆迁补偿有哪些新政策
      民房拆迁补偿有哪些新政策在企业拆迁中,企业厂房一般能获得六部分补偿项目。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


·房地产中介要成立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中介要成立的设立条件是什么一、房地产中介要成立的设立条件是什么(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五)......


司法鉴定委托流程是怎样的?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