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待欠债不还的人
如何对待欠债不还的人 一、如何对待欠债不还的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的案件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超过两年,法律不予保护。合同法规定,合同上没有写明执行时间的,双方可以随时要求执行,但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你的欠条上有还款的时间,那你的权利就不能得到保护了。如果没有还款时间,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欠款。告诉你: 如果下次碰到这种事,而且欠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时间快到期时,对方没有还款的意识,你可以起诉到法院,此时,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你起诉的时候从新计算为两年。
带上你的身份证和欠条,向债务人(也就是欠你钱没还的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即可启动法院督促程序。如果债务人收到法院支付令,15日内拒绝偿还债务,你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这里需要注意的有两个地方,
(一)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你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2、支付令可以送达债务人,也就是说你得知道对方的地址。
(二)申请支付令的费用,这需要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1.看欠条或借条的内容
想要回钱,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当前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势,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里有什么证据,所谓证据,就是证明你们存在借、欠这样一个法律关系的相关材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欠条或借条这种证据了。对欠代、借条,我们要仔细研究一下上面的内容。
欠条内容明确了双方的法律关系,因此在要钱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条的内容,内容不清,很可能钱要不回来。有这样一个案子,甲借给乙8万元,乙还了3万元后就不还了,于是,甲将乙告上法庭,拿出对方写的欠条,欠条上写的“还欠款5万元”,甲说:乙在还款3万元后给我打的欠条,意思是再还5万元就清了。而庭上,乙说:我这写的是“还(huan)欠款5万元”,就是说已经给你了5万元,再给3万元就好了。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所以,在要钱的时候,一定注意欠条的内容,防止节外生枝。
2.看欠条或借条的金额
我处理过一个案子,原告要求被告还欠款60万无,被告拿出欠条说:看,根本就不是60万,是60亿!为什么呢,原来欠条上写着“欠600000万元”。这要想把钱要回来,那可就麻烦了。
3.看还款时间
这个时间,主要是看欠条上有没有还款时间,如果写了,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什么是诉讼时效呢?就是如果时间长不向对方主张你的权利,那么起诉到法院,对方提出超过诉讼时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诉求了。欠钱这种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就看欠条上的这个还款时间了,假设,欠条上写着:应当于2012年10月10日还清,那么从10月11日,就开始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了。所以您在要钱的时候,一定要牢牢记住诉讼时效这一个问题。曾经有一个案子,老大爷起诉要求还钱,因为超过诉讼时效了,法官不支持他的诉求,也很无奈,对老大爷说:我知道他真是欠你钱了,但是法官这边只能依法判案,同情你,但是支持不了你。
4.看对方态度
存在借、欠关系的,一般来说之前都是朋友,对方为什么不还钱,是否真是的还不上,还是已经变成老赖了。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可以双方再打一个欠条,约定一个还款日期,这样有助于延长诉讼时效。如果对于第二处情况,呵呵,恭喜你,长征之路开始了。
对待欠债不还的人,我们应该采取一些特殊方式,因为你和对方好好说,对方根本不会理你。很多人都是这样,借钱的时候和你称兄道弟,但是借钱之后,你如果想要他还的话,那就难了。因为人家根本不会理你,要么就说下个月发工资之后就还。但是可以知道这都是在拖延还钱的时间。
总结:如何对待欠债不还的人一、如何对待欠债不还的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的案件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超过两年,法律不予保护。合同法规定,合同上没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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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欠债不还的人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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