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是非常专业的行为,当事人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 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规范书写起诉状。
  
  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有些原告满腹委屈,因此在书写起诉状时,如写长篇小说,洋洋几千言,或者罗里罗嗦,恨不得到家里发生的事儿,全部写在诉状上,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在正文里,只要简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就可以了,记实性、记事性的说明不要太多,否则层次性不强,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事得其反。
  
  (二)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贾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放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二、提起离婚诉讼要注意哪些事项
  
  1、首先是如何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起诉一方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答辩一方如不想离婚,则要积极举证,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仍有挽回余地。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主要根据以下两点:
  
  (1)2001年《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即规定在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赌博吸毒恶习、分居这四种情况下,应当判离。
  
  (2)1989年12月《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14个标准,这14个标准的具体内容,也就是起诉一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举证的。
  
  一般来说,第一次离婚诉讼时,如果没有以上二个法律规定必须或可以判离的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会给双方一次和好的机会。如一方坚持离婚,须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半年后,第二次提起诉讼才可能判决离婚。
  
  2、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这是离婚案件中最重要的问题,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很少有离婚双方对夫妻财产的确定一致,婚姻维持时间越长,共同财产与婚前财产越难确定。分割共同财产,首先要确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一方个人婚前财产。
  
  (1)共同财产的范围。《婚姻法》第十七条以列举方式列出了应该定性为共同财产的范围,从实践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房产,不动产,以市值分割,一般包括装修;家具电器;存款,一般以余额分割为主,如果有证据证明有恶意转移隐匿的情况,以查实的为分割基数; 股票:以资金账户和股票市值的总额计算。公司、企业股权,以所占股份比例及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值计算。其它可计数的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即平分基础上,参照财产来源、本着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照顾女方以及对家庭做出较大贡献一方。
  
  起诉离婚,当事人既要注意实体上的问题,也要注意程序上的问题。忽视了哪一方面,都可能给自己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如果您对离婚的程序、离婚涉及到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
  
  
总结: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杭州醉驾律师辩解有用吗?
      杭州醉驾律师辩解有用吗有用的。根据《刑法》规定,醉驾机动车的驾驶员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可处六人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而对于辩护律师而言,其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


·什么叫剥夺政治权利
      我国刑事处罚具体分为了两种,即主刑和附加刑,在附加刑当中有一种是关于权利方面的处罚,即剥夺政治权利。但对于普通人来讲,可能并不是很清楚什么叫剥夺政治权利,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代驾代驾责任险多少钱详细说明
      代驾代驾责任险多少钱详细说明不少人在交接应酬的时候,不得不喝酒,可是酒后没办法自己开车,大多数都会找代驾司机来开车。那么找代驾司机开车,造成车辆中途发生了事故损失,责任该怎样去划分......


·嫌疑人被批捕后家属能见吗?
      一、嫌疑人被批捕后家属能见吗?被批捕后不能会见家属。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未婚生子怎么争抚养权?
      结婚生子是每个夫妻要经历的事情,但是随着人们的性观念在逐渐的开放,人们对于爱情的追求是自由的,不仅出现很多同居现象,而且还有很多婚前性行为,这样的行为很可能导致女方怀孕,致使孩子的......


·如何办理存单质押贷款?
      如何办理存单质押贷款?一、办理流程(1)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2)银行审查、审批;(3)审批通过后,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4)银行放款;(5)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二、存单质押贷款......


起诉离婚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