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一、受理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二、调查
  
  (一)传唤
  
  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2、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3、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4、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5、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6、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询问
  
  1、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
  
  2、被询问人要求就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3、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三)检查
  
  1、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2、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3、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4、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四)扣押
  
  1、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的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2、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盖章,应查点清楚,当面开列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3、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做他用,经查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
  
  (五)鉴定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和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三、决定
  
  (一)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有证据能够证明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二)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罚。
  
  (四)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五)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六)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七)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记入办理治安案件期限。
  
  四、执行
  
  (一)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二)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
  
  (三)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暂缓执行。
  
  (四)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依据;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治安案件办案程序的具体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处理治安违法案件,大致的流程有受理、调查、决定、执行,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应对案件进行调查,了解案件的事实后,作出处罚决定,最后对案件当事人执行处罚。
总结: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一、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醉驾在我国已经可以算入刑事案件的范围,因为醉驾可能会造成严重
      醉驾在我国已经可以算入刑事案件的范围,因为醉驾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并影响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所以醉驾在我国是严令禁止的,交通部门查醉驾也是非常严格,如果被查到就有可能会被行政拘......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期限是多久?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期限是多久?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犯非法集资有行政处罚吗?
      许多在经济市场中活动的犯罪分子肯定会利用市民对经济内部的不了解的漏洞欺骗没有防备的老百姓,在机关查处后得罪犯肯定会接受相关的处罚,而处罚的性质主要是刑事方面的而其严重程度已经没有办......


·集体土地使用证丢了该怎么办
      弄丢东西是件很常见的事情,如果你丢的东西还能再买回来那么对你造成的影响就会很小。有些人会丢掉一些重要的证件,比如身份证、护照。那么如果你集体土地使用证丢了该怎么办呢?可以补办吗?当然......


·新农村建设拆迁,房子每平米赔500元,是否合理
      一、新农村建设拆迁,房子每平米赔500元,是否合理  进行新农村建设拆迁时,房屋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在不同的地区补偿标准不同,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无法准确答复500元是否合理。  二、《......


·农村宅基地买卖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农村宅基地买卖申请条件有哪些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


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