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中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是指所有权确认、买卖、互易、赠与、租赁、征用拆迁、侵权损害等案件标的物与不动产有直接联系的诉讼案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虽然构成不动产,但该类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与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之间有着本质区别,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将不动产纠纷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规列为两类不同的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欠款纠纷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即表明对该类合同纠纷的处理,并未纳入专属管辖的范畴。因此,此类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也应由被告住所地或施工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内容是我国律法中对工程合同欠款管辖的相关规定,知道了这些才能避免向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避免耽误更多的时间。工程合同纠纷中所涉及的钱款往往不是小数,能早日解决也能早日动用这笔钱款。
总结: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如何确定?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怎么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是哪个
      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是哪个想要获得专利权的,则要向法律中规定的机关提出申请,在符合条件,同时提交了要求的材料,按照规定办理了申请手续之后,才有可能被授予专利。而实践中,一般专利申请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8岁可以当监护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8岁可以当监护人?只要符合我们国家的法定监护人担当的条件是可以担任监护人的成年了还有监护人吗?正常的年满18周岁的人,就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此时是没有监护......


·吉林产前亲子鉴定费用是多少
      当前,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产前亲子鉴定技术也在不断发展,并且已经在社会中普遍适用,这项成熟的技术对孕妇及尚在孕妇腹中的胎儿并不会造成任何伤害,那么,就吉林来讲,吉林产前亲......


·转继承及转继承中的代位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转继承及转继承中的代位继承是怎么规定的?转位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2、继承的内容不同。3、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具体是什么?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具体是什么司法鉴定协议书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委托时,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书。司法鉴定协议书要载明下列事项:(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职工受到人身侵害时
      职工受到人身侵害时,因耽误工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通常可以索赔到误工费。生活中儿童遭到人身侵害的事件多发,虽然儿童本身没有工作,但其家长因儿童伤害误工费的索赔可以得到支持吗?下面看看我......


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