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回避法官律师可以办理吗?

  申请回避法官律师可以办理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法官回避的,应该由审理案件法院的院长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二、申请回避的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请求权第三人和无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是实体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而不能以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的双重身份出现,所以必须回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是指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所谓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是指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审判人员自身的利益。这种利害关系,既可能是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可能是事实上的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其他关系,指除上述关系以外的其他关系。比如,与当事私交甚笃的同学、朋友或与当事人积怨很深的仇人、对手,等等。这些关系,只要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就应当回避。回避制度是我国司法审理程序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在于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而造成错判的事件,具体情况下,还需要由司法机关对提交的回避原因进行审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才可以进行认定。
  
  
  
总结:申请回避法官律师可以办理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法官回避的,应该由审理案件法院的院长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网络名誉权侵权管辖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络名誉权侵权管辖的规定是怎样的?网络名誉权侵权管辖的规定是有侵权的案件的行为发生的地点,或者是被告人居所地所在的法院来进行管辖,因为在现在我们国家网络上进行侵权的话,确实地域范围是......


·房屋强拆程序
      房屋强拆程序在城乡建设过程中,拆旧建新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什么是农村房屋拆迁程序?简单来说,是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


·一、财产分割按照财产比例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财产分割按照财产比例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


·上诉答辩状时间有何规定
      上诉答辩状时间有何规定在法律公文中有一种文书,叫答辩状,使用得非常多,答辩是当事人一种合法权利,答辩状也是让法院可以全面了解案情,做出正确判决,那么什么是上诉答辩状,上诉答辩状时......


·动手打孕妇的男人犯什么罪
      属于家暴,如果经警方指定司法鉴定机构给出的鉴定结论为轻伤,属于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所谓“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为夫妻关系,那么受害人可以在故意......


·一、试用期签了固定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签了固定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员工要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因为试用期里面是互相......


申请回避法官律师可以办理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