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加班费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
核算加班费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二、加班费怎么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不同情形下加班费的基本工资的标准都不一样,就像是有些用人单位实行的工资发放模式是计件工资制度,这时候,员工也非常清楚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计件单价就是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或者自己每小时的工资收入也能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总结:核算加班费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业务员打借条后需要还钱吗?
业务员打借条后需要还钱吗?1、业务员打借条后不一定需要还钱,具体是否需还钱,一般是由业务量来决定,若是业务量大,导致借钱的金额小于后期可报销金额,业务人员就不需要还钱。2、至于业务人员......
·一、死亡交通事故法律援助是否会拒绝?
一、死亡交通事故法律援助是否会拒绝?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话,法律援助机构是不会拒绝的,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一)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辞职了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我已经辞职了老板故意不发工资怎么办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
·砌体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了哪些内容
砌体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了哪些内容砌体工程是建筑工程中打基础的一个环节,可以看到,砌体工程的质量保障也是在建筑工程质量占据了一个重要的地位。要保证质量就要按照相应的质量标准来进行衡量。......
·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有哪些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社会纠纷普遍存在,很多人在无意识下做的一些事会造成诉讼时效中断,更严重的是在诉讼期内多次造成诉讼时效中断,带来了很多麻烦,所以了解诉讼时效......
·商标转让协议模板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商标转让协议模板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商标转让协议的范本一、转让注册商标名称及类别: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三、商标注册号: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核算加班费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