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向法院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司法局向法院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是正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二、监外执行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1、监控定位手机的管理。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办理监控定位手机;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每两天用手机短信的方式,报告自己所在的位置及在干什么。区局社区矫正科将不定期的进行抽查,一但发现关机、欠费及越界的情况,各司法所要在一天之内,对矫正人员发生的问题做出处理,并上报区局社区矫正科。2、请、消假管理。无正当理由社区矫正人员一律不得离开所在辖区,如遇特殊原因,矫正人员必须亲自到所辖司法所请假,填写请假条,一周内的由辖区司法所批准;一周以上含一周的,由辖区司法所填写外出审批表,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批准。经批准后方能外出。未经批准请假外出的一律给予警告处理。3、保外就医人员管理。要求保外就医人员每季度做一次病情复查,提交一份身体检查证明及病例。每年做一次身体全面检查。保外就医人员外出就医请消假按其它矫正人员请消假管理进行。对于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22-27条规定及监控手机长时间关机、欠费的,司法所应当报请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给予警告。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人员受到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将做出收监处理。缓刑、假释的矫正人员受到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将做出收监处理。监外执行跟缓刑其实也不太一样,其实法院在审判的过程当中,犯罪嫌疑人当然也不可能突然就生活不能自理,或者说突然就怀孕了,因此,真的存在着这些特殊情况的话,法院一般情况下都是直接判决监外执行的。
总结:司法局向法院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江苏丹阳高温费发多少?
在当今这个社会,高温补贴已经成为人们都知道的一个事情了,因为在夏季炎热的工作环境下工作身体实在是不太舒服,高温补贴的发放多多少少可以在物质这方面给您带来一点慰藉,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
·小孩子监护人指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小孩子监护人指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小孩子监护人指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九条【遗嘱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
·非法集资被拘留释放的可能性大吗?
非法集资被拘留释放的可能性大吗?非法集资被拘留,说明涉嫌集资诈骗刑事犯罪,要根据具体情节经过法定程序进行侦查、起诉和判决等,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依法及时办理。拘留,是指扣留,......
·同居子女抚养权如何处理
虽然男女同居期间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也是要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处理的。那到底解除同居子女抚养该如何来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滥伐林木罪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滥伐林木罪应该追究谁的责任?一、滥伐林木罪应该追究谁的责任?滥伐林木罪应该追究滥伐林木者的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年注册商标可以转让吗
注册商标可以转让吗?可以,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2、因企......
司法局向法院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