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仲裁裁决后不服怎么办
  
  1、申请撤销裁决。
  
  2、申请不予执行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三、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书是怎么回事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2、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枉法裁决行为的;
  
  4、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合上面所说的,申请撤销仲裁的裁决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利,但这个权利也必须要有合法的理由才能支撑自己的观点,从而让执法人员受理,因此,我国也是制定出了相应的标准就是为了让当事人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总结: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执行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不起诉与不批捕有联系吗?
      一、不起诉与不批捕有联系吗?不起诉与不批捕没有必然联系,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我国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


·经济性裁员的范围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要想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这并不是不可以,但需要满足了规定的裁员条件,否则的话也是不允许进行裁员的。这其中就涉及到经济性裁员的范围问题,那到底这个范围应该如何确定呢?我们整理了......


·企业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
      企业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1、查阅公司会计报告及账簿。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


·受到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受到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赔偿1、如果已经缴纳过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则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


·对于重婚罪都得判刑吗?
      一、对于重婚罪都得判刑吗?不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刑法不仅处......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哪个?监督的标准是怎样的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哪个?监督的标准是怎样的?一、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谁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的行行为和国家公务员的职务行为。二、行政监督的划分标准行政监督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