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一定要支付培训合同违约金嘛?
员工离职,一定要支付培训合同违约金嘛?
一、 违约金的规定是否合法
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 违约金的支付额度
企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的界定也有明确之规定,不能凭空捏造或假设推测。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三、 是不是在服务期间只要是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就要支付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服务期内如果是员工本人提出解决劳动合同,那么要主动承担违约金。但是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服务期约束,不需要支付任何违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四、 是不是在服务期间只要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在服务期,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是,公司如果根据以下几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是公司主动提出,但员工仍然需要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和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想离职需不需要交付违约金,要看不同的情形:
1、如果单位为你支付了培训费用、并且有费用凭证,同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赔偿数额,注明了培训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你才需要交赔偿金,否则赔偿约定无效。
2、如果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相关规定,如果你违反了,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上述是我国对培训合同违约金的一些规定,员工如果离职了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要看具体的实际情况。而且并不是说培训合同约定多少违约金员工就一定要支付多少违约金的,若是违约金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员工可以找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调解仲裁或者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总结:员工离职,一定要支付培训合同违约金嘛?一、违约金的规定是否合法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申请缓交诉讼费期限是多久
申请缓交诉讼费期限是多久?缓交的期限一般是案件宣判之前或者审理终结前。《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
·(一)根据《民诉法意见》第四十条第七项规定
(一)根据《民诉法意见》第四十条第七项规定,只要是保险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就具有主体资格,确定作为被告的保险公司应是签订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不能把分支机构的上级保险分公司或总公司直接列......
·不让上班不解除合同有工资吗
这种情况单位有义务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关于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
·房地产土地使用证抵押要注意哪些?
一、房地产土地使用证抵押要注意哪些?土地使用证抵押贷款要注意事项有:1、抵押房产房龄需在二十年内2、贷款期限长为十年3、比较高贷款额度为房屋评估值的70%4、各贷款机构利率......
·债务人欠钱十来年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十来年不还怎么办?应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但十来年从来没有向对方要过债的就超过了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
·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怎么写
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怎么写小产权房买卖协议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村委会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市_......
员工离职,一定要支付培训合同违约金嘛?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