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多久不可以辞退员工?
工作多久不可以辞退员工?
一、工作多久不可以辞退员工?
工作多久与是否可以辞退没有直接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其他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是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来辞退员工的,相关情况的认定是基于实际的工作情况而定的,劳动法上可以保护员工在遇到辞退时的合法赔偿,但不可以保护员工不被辞退,具体情况可以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和处理。
总结:工作多久不可以辞退员工?一、工作多久不可以辞退员工?工作多久与是否可以辞退没有直接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怎么样写借条具备法律效力
怎么样写借条具备法律效力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
·什么是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什么是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一、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怎么办理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A、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是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B、......
·一、杭州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杭州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杭州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规定是根据户口的性质确定,农村或者是城镇的收入,乘以赔偿的年限和伤残系数,最重要的就是要准确的认定这样的一种伤残系数和......
·监护人监护不力致人死亡怎么量刑?
监护人监护不力致人死亡怎么量刑?1、要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监护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未成年人死亡,还是另有第三方责任人。2、还要区分故意致人死亡还是过失致人死亡。这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条件是什么?
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条件是什么?只能适用于税务行业的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与税务行政处罚有直接利......
·起诉非婚生抚养费需要什么资料?
一、起诉非婚生抚养费需要什么资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
工作多久不可以辞退员工?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