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公司要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要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辞退员工的应当说明原因,并根据实际辞退原因来支付经济补偿,拒不支付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管理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总结:公司要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什么?一、公司要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关于收工程质保金规定?
关于收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关于收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民事诉讼特别授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民事诉讼特别授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在民事诉讼案件之中,诉讼当事人或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或由于没有时间处理诉讼事宜,会委托律师代为处理诉讼事宜。这里的委托是指授予其处理特定事项的......
·离婚子女的财产分配可以吗?
离婚子女的财产分配可以吗?离婚子女的财产分配可以吗?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2、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3、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
·民事诉讼中止保全怎么办
民事诉讼中止保全怎么办一、民事诉讼中止保全怎么办诉讼中止并不会导致保全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
·借条欠条诉讼期限是多久
借条欠条诉讼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
公司要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