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丈夫在婚内犯重婚罪要谁告谁?

  一、丈夫在婚内犯重婚罪要谁告谁?
  
  丈夫在婚内犯重婚罪妻子和不知情的第三者都可以告丈夫重婚罪,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重婚罪的类型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在刑事犯罪活动当中,要告的对象肯定是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具体到重婚案件当中的话,并不是说只要受害人不告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就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因为重婚罪不是绝对自诉的案件。第三者知情的情况下,原配可以同时告丈夫和第三者。
  
  
总结:一、丈夫在婚内犯重婚罪要谁告谁?丈夫在婚内犯重婚罪妻子和不知情的第三者都可以告丈夫重婚罪,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是什么?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是什么意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这由国家水力资源总局经过审查以后颁布的一项质量检验的标准,意味着以后针对水土保持工程在进行质量上的评定的时候都要参考的此......


·起诉诽谤怎么起诉是符合规定的?
      有的人因为与他人发生纠纷后结怨,或者为了对自己的竞争者进行攻击,往往会采取诽谤诋毁的手段,破坏他人的声誉,达到自己的目的,所谓人言可畏,被害人不仅名声上受到侮辱和损害,而且在精神上......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取得有哪些方法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取得有什么方法第一种是通过对土地的原始取得土地的使用权。第二种就是有政府或其他对土地具有所有权的国家单位对有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进行划拨。第三种,就是有土地......


·一、劳动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包括哪些?一、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包括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我国刑事证据有以下八种:(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


·河北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北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现代化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各地区政府扩大现代化设施会向农村征地,用来发展。政府向农村征地时候会对农民做出一定的经济赔偿,帮助失去土地的农民......


一、丈夫在婚内犯重婚罪要谁告谁?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