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有哪些?

  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有哪些?
  
  
  认定工伤时,最核心的内容是工作原因。依照法律规定,职工受伤必须是由于工作原因才能认定为工伤。由于工作原因而受到伤害,包括直接伤害和间接伤害:直接伤害就是职工在工作中因从事具体劳动而受到的伤害,比如摔伤、压伤、砸伤等等;间接伤害是由具体劳动之外的但与工作相关的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因工作而受到的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这里所说的事故,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
  
  
  认定是否属于工作原因时,主要应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判断:一是劳动者受到伤害是否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二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其中关键要看职工受到伤害与其从事本职工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看该职工是否因从事本职工作而受伤。工伤认定部门在具体案件中应该从宽还是从严掌握,师鑫律师认为,应当从有利于保护受伤害职工权益的角度出发。
  
  
  在实际发生的具体案件中,职工伤亡的情形是各种各样、千变万化的,原因也是复杂多样的。比如:劳动者在私自加班过程中受伤,在去饮水室、卫生间或者车间的通道上受伤,在自行帮助别人或者从事有利于用人单位但并非其职责范围内的事物中受伤等等。这些情况到底是否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则需要作具体的、深入的分析。理论界一般认为,“工作原因”包括与用人单位各项工作事务和职工本职工作所相关的事物,不应仅仅局限在与职工本职工作相关的范围内。另外,在判断职工患病是否属于“工作原因”时,病情特征、病情可能的诱发因素、受伤职工自身疾病史、工作环境等多种因素都应予以考察。在法律实务中,各地工伤认定部门、法院的处理结果(认定结论、判决或者裁定等)也不尽一致。
  
  
  如果受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到的事故伤害与工作毫无关系,或者发生突发疾病完全是其自身疾病引发的,其疾病伤害的发生原因、病情特征等与工作环境完全没有关系,则应当认定为“非工作原因”,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不属于工伤。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作原因是认定工伤最主要的因素,但对于工作原因的认定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超出了这个认定那么者就不属于工伤行为,所以,对于工伤的认定是要结合很多种因素来处理,员工只要是在工伤时间内受的伤那么都可以得到应有的赔偿。
  
  
  
  
总结: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有哪些?认定工伤时,最核心的内容是工作原因。依照法律规定,职工受伤必须是由于工作原因才能认定为工伤。由于工作原因而受到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酒后多久开车不算酒驾
      酒后多久开车不算酒驾一、酒后多久开车不算酒驾对于酒后多久能开车,相信也有车主存在疑问,说明明当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开车怎么还算酒驾啊,这其实也是跟酒精的代理速度有关,一般一两杯啤酒......


·好意施惠法律条款是什么
      好意施惠法律条款是什么好意施惠法律条款是基于一定的意思而表示在外的行为,但行为人不具有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效果意思。债的关系与好意施惠关系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具有负法律上义务的意......


·醉驾请律师有用吗?
      醉驾请律师有用吗有用的。根据《刑法》规定,醉驾机动车的驾驶员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可处六人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而对于辩护律师而言,其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


·劳动仲裁时效什么情况下中断?
      劳动仲裁时效什么情况下中断?劳动仲裁时效什么情况下中断?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


·合同罚款和违约金怎么定?
      合同罚款和违约金怎么定?一、违约金怎么定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


·意定监护的监督人是谁?
      意定监护的监督人是谁?监护监督制度是意定监护的配套制度,意定监护监督人,是指由法院选任、就监护人对监护事务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法院报告之人。监督人的资格法律上并无限制,准用民法关于监护人......


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有哪些?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