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误工费是否按比例承担?

  一、误工费是否按比例承担?
  
  先把所有因为事故关系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出来,比如车损、医疗费、误工费等等。然后根据责任的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所有的损失折合人民币后,4:6来分担。当然,如果有其它的协议或者当事双方的协商,也是可以按照协商来分配的。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三、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四、证据需要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所有的劳动者都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其中就规定了当劳动者在非工作期间,遭遇了意外事故后,也一定会给当事人的工作和生活上带来诸多的不便,所以会给受害者的经济上带来一定的损失,也是可以向事故的责任方索要误工费赔偿,误工费的金额可以协商决定。
  
  
总结:一、误工费是否按比例承担?先把所有因为事故关系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出来,比如车损、医疗费、误工费等等。然后根据责任的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合同编号:NO____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说明1、本协议文本签约之前,协议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


·被判六个月拘役在哪里执行
      被判六个月拘役在哪里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


·合同诈骗罪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五千元的,单处罚金刑;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为拘役刑;一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千二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女职工怀孕请假单怎么写?
      职工付出劳动的同时,享受各种待遇,其中就包括休假。职工的假期包括年休假、法定假日、产假和病假等。按照规定,女职工享有产假待遇,在怀孕后期可以向单位人事部提出休假,既然是休假,就要写......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监事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监事是什么?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监事需要基金从业资格吗?中国基金业协会于2016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


·房产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房产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一、房产纠纷处理方式?房产纠纷处理方式有很多种比如说调解、仲裁、诉讼等,大家可以永远这些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1、调解。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


一、误工费是否按比例承担?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