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一、离婚后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依据: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年龄、性别、经济条件和环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婚姻法的规定下,离婚和抚养权的争夺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离婚父母尽可能私下协商好,以免引起正面冲突,带来伤害。在抚养权的争夺中,还需要向法院提供充足的理由和事实依据证明有利于孩子最好的成长环境。在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中还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总结:一、离婚后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争夺孩子抚养权的依据: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订金定金哪个不能退的?
针对于定金和订金,两者的定义是完全不同的,定金是确定的意思,订金的订是订立、预订的意思,前者具有严格的意思界定。然而两者哪一种不能够随便退呢,定金是不能够随便退的,而订金是可以退的......
·网络诈骗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网络诈骗的常见手段有哪些?我们近些年来对电信和网络诈骗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主要也是对各种各样的电话、信息、网络页面链接等虚假信息深恶痛绝,各种法制节目也选取了许多电信、网络诈骗的......
·一、天津市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方式包括哪些?
一、天津市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方式包括哪些?天津市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方式包括前生解决和诉讼方式解决,《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
·犯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犯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
·当遭遇非法集资怎么办?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非法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且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形式,故而导致公众防不胜防,依旧有很多因他人或者企业的行为遭受侵害的现象出现。由于不少朋友之前没有遇到过此类情形,故而......
·一个国家的工程建设,不仅与国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也与国家经
一个国家的工程建设,不仅与国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也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巨大联系,所以,工程建设中,就要对各个方面严格把关,当然,在事后验收时,也要很严格,接下来,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
一、离婚后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