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高空坠物砸中车辆保险能否全赔?

  高空坠物砸中车辆保险能否全赔?不一定。对高空坠物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到车顶而且大概能够确定是谁家掉的,那么就优先找致害方索赔,保险公司不赔, 如果致害方不愿意赔的,你写一个索赔权益转让书给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了,保险公司后期会向致害方代位追偿。另一种情况是找不到致害方的,根据情况可能会协商70%赔付。但是自然灾害比如台风导致的高空坠物是全赔的。二、高空坠物法律责任如何明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而连带责任,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二是有违公平原则,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三是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第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第三,不可抗力。《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综上所述,保险是否全陪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此外,如果不能确定具体导致事故的责任人,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事故责任人外,由可能使用产生伤害的建筑物的人给予补偿。不管是哪种情况,我们都应当遵守最基本的道德规范,避免高空坠物的不文明事件发生。
  
  
  
总结:高空坠物砸中车辆保险能否全赔?不一定。对高空坠物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到车顶而且大概能够确定是谁家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如何认定
      机动车驾驶人员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道路上曲折穿行、快速追赶行驶的,属于刑法之一规定的“追逐竞驶”。追逐竞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综合考虑超过限速、闯红灯......


·一起喝酒的人死了连带责任怎么算
      有六种行为人要对酒后发生的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第一种是强迫性劝酒的人,如故意灌酒,刺激性劝酒,这种人要对被劝饮酒者发生的任何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种......


·交强险中误工费如何赔偿的?保险公司又能赔偿多少钱?
      随着时代的发展,路上的车辆也越来越多,人们对保险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在购买车辆前也会购一份车辆保险保障自己的利益,那在购买保险时也要知道交强险中误工费如何赔偿的保险公司又能赔偿多少钱......


·银行收到他项权利证明放款时间是多久?
      在日常生活中,购置房产需要的大量资金往往令人难以消化,在这种情况下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似乎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那么在银行收到他项权利证明放款时间的具体期限是多少呢?办理抵押贷款需要出具哪......


·审判之前羁押刑期折抵怎么折抵
      审判之前羁押刑期折抵怎么折抵根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


·孩子的第二监护人是谁?
      孩子的第二监护人是谁?一、孩子的第二监护人是谁?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


高空坠物砸中车辆保险能否全赔?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