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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和生活费有区别吗?

  误工费和生活费有区别吗?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证据需要编辑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扶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将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即虽然“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一独立赔偿项目不复存在,但已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实际上就包含原有的两部分:一是被扶养人生活费,二是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依照法律规定,原告有权请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虽然受害人生前与前妻离婚时支付了原告的抚养费,但法律并未规定在此情况下,原告不再享有向赔偿义务人请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权利,故侵权赔偿中应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一般来说,如果是交通事故赔偿,受害人是可追偿误工费,医疗费等,但生活费是不在赔偿范围的。因工受伤赔偿,也可以得到误工费和生活补助,生活费也不在赔偿范围。法律上承认的,只有是被抚养人生活费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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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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