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们都能够知道

  我们都能够知道,劳动合同是有年限限制的,一些人可能会对这个年限限制,并不是特别了解,那么劳动合同年限辞职有什么相关的规定吗?根据我们国家劳动法规定,即使是在劳动的期限内,员工如果想辞职,这种行为也是可以的,详细来看下文。
  
  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出辞职。
  
  提出辞职的程序是: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事项,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可以立即辞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自提出辞职之日起满三十天后,可以自行离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提前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一般只有两种情况下企业才能和劳动者进行约定:
  
  1、合同中约定的专项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约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试用期离职是不能扣违约金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那么我们阅读过本篇文章之后就能够进一步的指导劳动者年限限制等相关规定有哪些,其实我们也就能够知道对于劳动合同的年限并没有到的时候,员工如果想辞职,这种行为还是可以的,上述文章就是劳动合同年限辞职有什么相关的规定的全部内容。
  
  
总结:我们都能够知道,劳动合同是有年限限制的,一些人可能会对这个年限限制,并不是特别了解,那么劳动合同年限辞职有什么相关的规定吗?根据我们国家劳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国有企业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国有企业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1、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


·交通肇事罪死亡两人负全责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死亡两人负全责量刑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罪死亡两人,并且负全责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


·房产纠纷上诉状范文
      我国的房地产行业一直以来都是比较火的行业,与此同时,关于房产所产生的纠纷相对于其他纠纷来说也是比较多的,对于纠纷,我们可以通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接下来我......


·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通过起诉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


·到了每年找工作跳槽的黄金时期,大家在找工作的时候都会关注公司
      到了每年找工作跳槽的黄金时期,您在找工作的时候都会关注公司是否会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以及五险一金缴费的基数等问题,下面我们以长沙为例,为您介绍长沙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最新......


·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公司发行新股,就是向投资者筹集新的股本,因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这是因为......


我们都能够知道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