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操作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操作是什么?
  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2、可以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1)交接工作;2)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3)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补偿金总额,约定发放时间;4)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5)凭借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去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6)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员工辞职时是否有补偿?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一年内内及时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是按照公司不续约的操作来介绍的,但唯一的区别就在于领取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其他正常的离职的流程没有什么区别的。我们仍然得办理好了工作的交接,核算了工资,领取了离职证明以后正常的离职,要注意劳动者自己不续约就没有任何的补偿了。
  
  
  
总结: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操作是什么?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一、确认房主真实身份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存在一些中介公司,假借业主名义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事后收到钱款,一走了之,购房人只落得“钱房两空”。所......


·上诉抚养权二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上诉抚养权二审的流程是怎样的?一、上诉抚养权二审的流程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


·一、工作了十年以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怎么赔偿?
      一、工作了十年以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四五线城抚养费多少,承担方式?
      父母作为孩子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在法律上有抚养孩子的责任,并且我们国家有着优良的中华传统美德,父母会倾尽所有的去爱护自己的子女。所以,父母在法律上和道义上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但是有......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未退怎么办理?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未退怎么办理?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医疗保险缴纳单,然后,先......


·去看守所探监要满足什么要求?
      去看守所探监要满足什么要求?一、去看守所探监要满足什么条件到不同的地方探监,要求是各不相同的。一般来说,探监须符合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操作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