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税务申请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税务政府部门与公民平时的接触比较多而导致公民与其的冲突也是时常发生,但是公民自认为在税务这儿遭受了侵害就去申请复议却不一定能够被受理,这是因为有些案件并没有在税务复议的管辖内,那么,税务申请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一、税务申请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根据《征管法》、《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仅限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税务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主要包括: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1.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
  
  2.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及代征。
  
  (二)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三)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存款。
  
  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四)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五)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当事人存款中扣缴税款。
  
  2.拍卖或者变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六)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产。(具体有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两种情况)
  
  3.停止出口退税权。
  
  4. 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5.责令限期改正。
  
  (七)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
  
  1.不予审批减免税或出口退税。
  
  2.不予抵扣税款。
  
  3.不予退还税款。
  
  4.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
  
  5.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
  
  6.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7.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八)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九)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十)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此项内容,不管现行税法有无规定,只要是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今后纳税人均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这也是行政复议法实施后,有关税务行政复议的一个新的规定。
  
  另外,《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还规定,纳税人可以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具体规定如下:纳税人可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 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2.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4.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但以上规定不含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章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也就是说,部、委规章一级的规范性文件不可以提请审查。
  综上所述,只有确实与税务机关亲自做出的决定有关的行为可能侵害到公民才会被更高的复议机关认可是可管辖的范围,否则其他的情况就只能要求公民通过诉讼的形式来维护自身权益了。
  
  
  
  
总结:税务政府部门与公民平时的接触比较多而导致公民与其的冲突也是时常发生,但是公民自认为在税务这儿遭受了侵害就去申请复议却不一定能够被受理,这是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在我国贪污罪证据包括哪些方面 虽然说贪污受贿是一种严重的刑
      在我国贪污罪证据包括哪些方面虽然说贪污受贿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但是在生活当中揭发或者举报他人贪污受贿,包括我国检察院在查处贪污受贿的案件的时候,都要注重贪污受贿案件证据的收集,......


·触犯法律的孕妇能拘役符合国家要求吗?
      孕妇作为一类初为人母的角色,在我国社会上属于被尊敬和被优待的一类人群。但也有的孕妇不为自己的孩子树立榜样,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我国对这类人群一视同仁,绝不姑息。那触犯法律的孕妇能拘......


·第一监护人是否法定监护人
      第一监护人是否法定监护人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一直以来都是很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一直以来都是很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尤其是在夫妻打算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自然双方都是想要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这个时候就会出现双方争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而在这方面其......


·父母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父母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


·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一、刑事赔偿受理范围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利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对没有......


税务申请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