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梧州沧海湖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梧州沧海湖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梧州的沧海湖,这是属于广西市政府规划的滨湖森林公园,按照梧州政府的规划图纸来看,未来的沧海湖肯定是会逐步发展成为经济,文化和旅游交流中心的。但是整体程度上,滨海湖的占地面积和投资规模都非常的大。在沧海湖工程正式开始之前,市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梧州沧海湖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一、梧州沧海湖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由此可见,梧州沧海湖征地补偿的流程一共也就是分成以上6点的。对于,当地民众所关心的沧海湖征地补偿的标准,这个政府到时候在拟定的征地公告当中会有着非常详细的告知。到时候民众有什么争议和疑惑,可以通过梧桐政府统一召开的听证会提出意见,另外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时候要注意审核其中的内容。
  
  
总结:梧州沧海湖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梧州的沧海湖,这是属于广西市政府规划的滨湖森林公园,按照梧州政府的规划图纸来看,未来的沧海湖肯定是会逐步发展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二婚第一继承权是谁是妻子还是孩子?
      二婚第一继承权是谁是妻子还是孩子?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房产属于前妻的份额子女有权继承。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


·当派出所不予立案怎么办?
      当派出所不予立案,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申诉:1、进行复议申请如果原告不服从审批的结果的,是可以进行复议申请的。进行复议申请的时候应当向派出所提出。原告在收到复议申请的时候必须在复......


·一、酒后和醉驾区别是什么?
      一、酒后和醉驾区别是什么?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


·一、执行阶段放弃继承是否允许?
      一、执行阶段放弃继承是否允许?执行阶段放弃继承是允许的,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效力的。经过公证的放弃......


·车祸致人死亡会坐牢吗
      因为车祸多数都是发生在机动车高速运转的过程中,因此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都是无可避免的,甚至有的情况下车祸还会导致人员的死亡。那么车祸致人死亡的,此时肇事者会坐牢吗?对此,我们整理了......


·特殊侵权归责原则有什么?
      特殊侵权归责原则有什么?特殊侵权是相对于一般侵权的概念,在归责原则上,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虽然有明确的规定,在多重归则体系上细分了侵权责任类型,但是对于一般人来说,依然不是很容易理......


梧州沧海湖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