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买卖期房

  如何买卖期房
  
  有很多购房者常常询问关于购买期房方面的问题。那么,购房者应当怎样买卖期房呢?大体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购买期房前的准备工作
  
  1、对开发商的资质、信誉要有全面的了解。
  
  2、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应逐条看清楚,明确双方的责任。
  
  3、在看小区沙盘时,不要被华丽的外表所蒙蔽,要考虑到一些实质性的问题,如规划是否合理,公共设施位置是否正确等。
  
  4、实地考察地基,核实房型图。
  
  (二)期房交付时的“验收”工作
  
  1、检查房子是否符合交付条件,因为有的开发商因害怕支付延期交房滞纳金,往往在房屋未经有关部门检查并取得合格证明前就交付使用。
  
  2、检查房屋质量是否有问题,如墙面是否有裂缝,门窗有无变形,下水道是否畅通等。
  
  3、配套设施诸如标识系统、邮政系统、公共能源等是否与合同相符。
  
  二、买卖期房时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一)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还有就是对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具体包括:
  
  1、要注意选择楼盘。一般来说,政府投入建设资金较多或者具有特殊经济、文化背景的区域,其楼盘发展潜力大;如果房产项目所在区域有良好的整体规划,并处于规划实施初期,该地区楼盘升值的可能性更大。
  
  2、注意楼盘规模。因为一般说来,大一些的楼盘抗风险能力要强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的楼盘,相关的配套设施会比较完整,社区文化、物业管理 也都会相对好一些。
  
  3、注意开发商的资质背景。购房者不仅要了解开发商的资产规模,业界口碑,对项目的设计理念,还要掌握其品牌建设情况,甚至了解与其合作的建筑承包商等合作伙伴的情况。
  
  4、注意审查“五证”。第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二)购房时要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除此之外还包括签订补充条款。先签订认定书,再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预售登记。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所以,签订认购书时要看清是哪个概念。
  
  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将房屋交付购房者,购房者检查后签收入住通知,签收“两书”,在办理完登记后,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如今,期房买卖已经非常普遍,但是期房买卖纠纷也是日益增多。购房者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必须要做好期房买卖的准备工作,以及入住时的检查工作。买卖期房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尤其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而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什么纠纷的话,也是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解决。
  
  
总结:如何买卖期房有很多购房者常常询问关于购买期房方面的问题。那么,购房者应当怎样买卖期房呢?大体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购买期房前的准备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车险保单掉了可以补吗?
      机动车辆的保险单是被保险人进行理赔时必须要出示的材料和书面凭证。那如果车辆保险单不小心丢失了该怎么办呢?车辆保险单是可以补办的,丢失后根据相应程序进行补办即可。因为此类保单属于非常重......


·不退不换是霸王条款吗
      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


·债权人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债权人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一个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常会遇到资产的增多或者是减少的问题,当然如果在公司资本减少的时候不能及时的抑制资本的减少,那么可能会出现随着公司资本的减少......


·6根肋骨骨折一次性赔偿
      肋骨6根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十级伤残的赔偿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般各地赔偿标准不尽相同。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种: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克扣工资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情况下,不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的行为。那么我国关于克扣工资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克扣工资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工伤鉴定是要去哪个部门鉴定?
      在我国工伤鉴定是要去哪个部门鉴定?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需要到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工伤部门会安排在专门的医院去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


如何买卖期房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