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诉讼时效可以约定吗?

  诉讼时效可以约定吗 能否约定诉讼时效
  
  关于民事方面的纠纷,其实在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除了要考虑证据问题外,同时也还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毕竟这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如果超过规定的诉讼时效再起诉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不过对于普通人而言,此时可能就想要自己约定诉讼时效。那么诉讼时效可以约定吗?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诉讼时效可以约定吗
  
  不可以。诉讼时效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均不予认可。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即关于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其实这都是由法律事先规定好的,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现在诉讼时效已经从之前的两年延长到了三年,而这属于普通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则还是为20年。
  
  
总结:诉讼时效可以约定吗能否约定诉讼时效关于民事方面的纠纷,其实在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除了要考虑证据问题外,同时也还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毕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搬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搬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


·司考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一、司考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1、支付赔偿金;这是国家赔偿的最主要方式,是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2、返还财物;如果被......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有什么用处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有什么用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是离婚时的一个程序性文书,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离婚的共识,并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会要求双方填写这样的一份文书。......


·遗忘物和盗窃之间的联系是什么
      如今您的生活节奏都比较快,所以在生活中也难免会发生遗忘东西的时候,自己遗忘的东西在某些时候,会被别人捡去,对于捡到的人来说,其实这是属于别人的遗失物。如果别人的遗忘物自己捡到并占为......


·交通事故陪护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陪护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交通事故陪护误工证明模板如下:兹证明,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是我单位正式员工,工作岗位为,其自年月日到我单位上班以来,一直在我单位工作......


·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


诉讼时效可以约定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