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当今社会

  当今社会,由于人与人之间诚信的缺失以及合同签订制度之中的缺漏,在签订合同时,有时会出现合同诈骗的问题。我国对于劳动合同诈骗的行为是予以严厉打击的。那么劳动合同诈骗的方式有哪些呢?接下来的内容就进行了分析与解释说明。
  劳动合同诈骗的方式有哪些?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相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形成错误认识而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欺诈的种类很多,包括: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等等。合同诈骗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民法通则》将欺诈的民事行为规定为无效民事行为,《劳动法》亦将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法》则将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规定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又将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为无效合同,显然前后自相矛盾。法律对因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着眼点在于为受欺诈人提供救济,故应赋予受欺诈人撤销变更合同的权利,使其在充分考虑到自己的利害得失后作出是否撤销变更合同的决定。因此,劳动立法将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更能体现立法的进步与立法的协调性与一致性。综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看出,对于劳动合同诈骗的方式有哪些该问题来说其判断方式需要根据实际的案例进行分析。一般来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合同会被判定为合同诈骗,除此之外,对于伪造票据,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及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也会根据情况进行劳动合同诈骗的立案。
  
  
  
总结:当今社会,由于人与人之间诚信的缺失以及合同签订制度之中的缺漏,在签订合同时,有时会出现合同诈骗的问题。我国对于劳动合同诈骗的行为是予以严厉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十八岁结婚新政策是什么?
      十八岁结婚在生活中可能还是存在,在一些农村地区比较偏远的贫困地区都会有这种情况,这也和法制程度有一定的关系,城市的发展比较先进,而在我国的法规中对于结婚年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说明,保......


·退伍军人医保报销多少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补助70%;2、老复员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无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伤残人员补助50%;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助25%。住院(含门诊特殊病)补助标准:1、烈......


·开税票标注别人商标会不会侵权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添加的字无法形成明显的区别,且为相同的名称情况下,判定侵权。经商标管理机构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的注册需具备法定条件和经法定程序。在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内,商标一......


·劳动仲裁的申请手续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申请手续是怎样的一、劳动仲裁的申请手续是怎样的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有关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2、当事人申请仲裁......


·欠钱不还并且没有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并且没有钱怎么办?如果无财物支付能力,可以协商分期支付或者延期替,也可以用自身的劳动能力或技能为债权方提供相应的劳务和劳动,以劳务付出顶代赔偿债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


·驳回起诉和诉讼请求的区别有哪些
      驳回起诉和诉讼请求的区别有哪些在审判实务中,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两者的相同点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实际上两者有非常明显的区别:1、适用法律......


当今社会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